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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荣茂:《慈善法》可借鉴港经验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6-03-09

来源:大公网

  图:许荣茂认为,内地《慈善法》可参考香港的经验/大公报记者徐上杰摄

  大公网3月9日北京讯(记者李柏涛)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审议《慈善法》草案,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许荣茂提案建议,希望《慈善法》能借鉴香港经验,以此促进内地慈善事业的发展。

  许荣茂昨日就本次两会提案建议接受了《大公报─大公网》访问,他表示,内地还没有《慈善法》时,很多香港人就来到内地做慈善,如果现在国家推动《慈善法》作为保障,一定会吸引更多人参与内地的慈善。

  许荣茂建议,通过税收政策倾斜,完善政府向慈善组织购买慈善服务等相关政策,并建立健全慈善行业监督机制,加强慈善机构的能力建设,以推动内地慈善的发展。

  完善购买服务机制

  《慈善法》应进一步明确提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哪些收入是可以免税的;哪些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也是可以免税。除此之外,异地慈善组织出具的捐赠票据,建议也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捐赠税前抵扣,从而为异地捐款提供一定的扶持。“香港的一些经验可以借鉴。”他举例,特区政府采取的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社会人士向慈善团体捐款,2009之后慈善捐款的扣除上限已经提高到评税入息的35%。

  “建议进一步完善政府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许荣茂说。他表示,目前内地这种做法还是比较少。“政府应充分认识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弱化其在慈善组织的具体运作中的作用,同时为慈善机构提供支援,运用公共资源来促进民办慈善组织的发展。”他又指,可以学习香港的做法,通过向慈善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施行,同时也促进了“公助民办”福利格局的形成。现在中央政府也在提议这样的项目,不过这个过程要循序渐进的发展,刚开始可能规模不会很大。

  由许荣茂牵头多位企业家成立的新家园协会,是目前香港唯一一间既在国家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民办非企业组织,同时又是获得香港社会福利署认可的慈善机构。许荣茂认为,有这样的优势,新家园协会可以在两地慈善合作中,提供资讯服务,比如去调查想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做慈善的国外服务机构,了解这些机构的规模、背景等,“新家园协会可以帮着把关,给有关部门提供中肯的报告。”

  “十三五”规划草案中明确将支持港澳青年到内地创业纳入,许荣茂说,他希望香港可以学习北京的中关村、上海的张江高科等,做一些创新创业中心支持青年创业。“年轻人如果看不到出路,他们会很迷茫,可能会影响他们重要的人生方向。”许荣茂指出,有些人还是对内地这些年的变化不了解,作为民间企业,他也会继续推动两地青年的交流,带更多香港学生到内地来走走看看。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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