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宪政网
为了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推动我国志愿服务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和中国行政法研究所开展了志愿服务立法研究工作,并于2015年6月2日上午8:30,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组织召开“制定我国志愿服务法的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会议嘉宾有我国著名的法学专家,如中国政法大学终身荣誉教授应松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肖金明教授等。志愿服务专家包括中国人民大学魏娜教授、广东青年职业学院谭建光教授等,以及各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对志愿服务法立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行政法研究所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建议稿)》和理由说明书,也提交本次研讨会讨论,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便于完善建议稿,形成更多的社会共识,供立法机关参考。
会议在8:30准时开始,由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研究所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于川教授主持,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院长和中国政法大学终身荣誉教授应松年教授致辞。他们都对志愿服务法的制定表示鼓励与支持。
会议分成两个单元,第一个单元是对志愿服务发展中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与讨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谭建光教授指出,当代中国既要重视志愿服务的立法,还要重视志愿服务的执法。目前,在我国志愿服务领域中,存在“立法的社会效用明显,执法的社会效用不明显”状况。他还提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逐步建设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志愿服务法规体系。第二单元,专家、学者主要对我国志愿服务立法上的理论与实务进行讨论,会上讨论十分热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莫于川教授指出,我国已有较多的地方立法及其实施经验,推出国家层面志愿服务立法的条件已经成熟;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特点和志愿服务的全民实践,呼唤着加快国家层面的专门立法,提供更全面、更给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在12点10分结束,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定会为我国志愿服务法治化进程添加浓墨重彩的一笔,为推动我国志愿服务发展起到坚定的保障作用。(王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