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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司法部严查“假”慈善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6-03-15

来源:参考消息网

  原标题:巴西:司法部严查“假”慈善

  核心提示:巴西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投身于公益事业,允许企业将一定比例的应缴税款用于慈善。这样的制度安排,容易导致企业型慈善机构的设计及运营项目的资金大多来源于企业内部,成为其发展壮大的主要障碍。

  《参考消息》记者陈威华、赵焱3月11日报道 80多岁的外科医生梅洛曾经做过里约热内卢医生联合会主席,在当地是位德高望重的名医。退休多年来,他坚持每星期去里约的圣家医院免费坐堂接诊。按照他的说法:“一个人只要力所能及,都应该做一点慈善方面的事情。”

  巴西慈善事业的发展几乎与它作为殖民地的历史同步。当年,一些穷苦的欧洲移民坐船抵达巴西,旅途劳累身染重病,天主教会为此发起成立了圣家医院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发展到今天,一些巴西城市圣家医院的宗教色彩已经淡化,但是它为穷人提供免费救助的宗旨一直延续到今天,并且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20世纪80年代中期,巴西军政府还政于民,独裁统治结束,民主制度得以恢复。这之后,巴西慈善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出现了一批包括商界人士在内的社会行动者,他们积极致力于环保、教育、儿童及青少年权益等各项事业,推动了新型社会、文化及环境投资组织的成立。随着慈善业规模飞速扩大,巴西也引入了美国的“第三部门”概念,制订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其中包括1998年颁布的《社会组织法》和1999年颁布的《公民社会组织法》。

  根据这两部法令的相关规定,政府鼓励私人以基金会和协会的名义成立慈善机构。如果经由司法部审核,确认其为非营利性质的机构之后,将享受“公众利益公民社会组织(OSCIP)”待遇,享受减免税等优惠政策。根据巴西地理统计局2010年公布的数字,当时巴西共有约55.68万家非政府组织,但是其中只有6534家经司法部认定为OSCIP机构。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有一些机构不太清楚申请该待遇的程序,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巴西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管理十分严格。

  1991年,时任巴西总统科洛尔涉嫌贪腐,最后遭到弹劾被迫下台,而当年他的妻子成立的慈善机构损公肥私,臭名昭著。为了消除这种假慈善机构的不良影响,巴西对OSCIP待遇采取三年一审的制度,如果审核未通过则丧失待遇。如在2013年,仅米纳斯州就有111家OSCIP慈善机构丧失资格。

  需要指出的是,与早期的慈善机构普遍都有教会背景不同,巴西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成立的慈善机构大多由企业主导,其中许多是家族企业。

  企业型慈善机构改变了国家和教会自上而下的慈善模式,为慈善领域注入了新活力。但强烈的企业理念,使得慈善事业同企业社会责任两者之间的概念变得很模糊。这些慈善机构的活动经费多寡往往取决于企业的年净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巴西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投身于公益事业,允许企业将一定比例的应缴税款用于慈善。这样的制度安排,容易导致企业型慈善机构的设计及运营项目的资金大多来源于企业内部,成为其发展壮大的主要障碍。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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