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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不是“独角戏” 而是“大合唱”——访山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子义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7-09-04

来源:新华网

   《慈善法》自正式实施至今的一年间,正是扶贫攻坚伟大战役的关键时期。山西省作为革命老区,地处内陆中部,贫困区域大、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高。作为山西省社会事业的重要参与者和慈善事业的骨干力量,山西省慈善总会和全省各级慈善组织一道,以高度的使命感发起与实施了一批以扶贫济困为主题的慈善项目及活动,为山西扶贫攻坚事业贡献了应有的力量。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了解到,山西省吕梁市在习近平总书记6月21日至23日考察调研吕梁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后,召开了全市“政银企合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会暨企业慈善捐赠扶贫动员会”,29家企业现场向吕梁市慈善总会捐款2000余万元,助力慈善扶贫。

   在2016年首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中,太原市慈善总会一月内筹款2237万元,为扶贫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由山西省慈善总会发起的“为了明天-关爱儿童”大型留守儿童救助项目,在省内建设与完善了81个“关爱儿童之家”,惠及留守儿童逾2300名。

   这些成绩的取得印证了山西省各级慈善组织及工作人员的努力与付出。为此,《慈善公益报》记者日前采访了山西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何子义。

   记者:作为慈善领域的从业者,您对《慈善法》实施一年来各方面的变化有何感受?

   何子义:《慈善法》是我国慈善事业的基本法,从法律上确定了慈善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透明化、专业化的现代慈善体系基本框架,赋予了慈善人更高、更重的历史使命,在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回顾《慈善法》正式实施这一年来的过程,我们高兴地看到,全国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突飞猛进,慈善热潮在各地、各领域广泛掀起,我们期盼已久的慈善春天已然来临。但在汹涌澎湃的慈善大潮来临之际,我们不仅为《慈善法》所带来的新机遇而欣喜,同时也更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慈善法》的深入实施,人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会更加高涨,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而且新的慈善组织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特别是有关《慈善法》的各类配套政策、法规、办法密集出台,原有的工作方法、工作流程都需要及时调整和转变。作为传统的综合性慈善组织,我们必将面临新的挑战和可预见的竞争。比如“慈善组织登记证书”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这两个证照的申领,就是首当其冲的任务,前者是我们的“身份证”,后者是我们的“工作证”,只有完成资格认定和取得公募资格,工作才能实现无缝衔接。这就需要我们对照《慈善法》和民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严格、细致、精准地改进和提升,在新的慈善热潮中抢得先机。今年,我们顺利成为山西省首批获得两个证书的社会团体,省内部分市、县慈善总会也顺利完成了资格认定,为今后规范开展慈善活动奠定了基础。

   记者: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方面,山西省慈善总会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

   何子义:《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和省内各级慈善会将学习、宣传《慈善法》摆在了各项工作的首位。早在去年4月,我就带队参加了中国慈善联合会举办的首期《慈善法》专题培训,聆听了领导和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此后,还多次派有关部门的同志参加由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等举办的慈善筹募、慈善信托、慈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我们深切感受到,慈善事业绝不是慈善组织的“独角戏”,而是整个社会与全体大众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慈善法》也并不单单是慈善工作的行业法,而是涉及各行各业、社会各界,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的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慈善法》对慈善事业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广泛认知、广泛参与才能发挥和体现出来。因此,我们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同时,也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在去年9月5日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天,我们举办了以“慈善新时代”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设立了宣传展位,制作了条幅展板,组织了文艺表演,全体工作人员和上百名志愿者走上街头,向群众发放《慈善法》宣传材料并讲解相关知识。此外,还通过省内20多家媒体播发了相关的宣传文章、电视节目。我们的各会员单位,如太原、吕梁、忻州、朔州、晋城、长治、运城等地的市、县慈善总会,都纷纷举办了慈善晚会、慈善义诊、慈善电视专题片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今年3月,我们还在全国首个以“善文化”为核心的旅游景区运城市李家大院举办了“慈善文化日”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书画义卖、慈善义演、义诊、志愿者宣誓、留守儿童才艺展等多种方式,宣传《慈善法》,弘扬慈善文化,吸引了上万名群众的关注和参与,收到了很好的反响。

   记者:山西省慈善总会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有什么具体规划?

   何子义:这一年来,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慈善法》的颁布实施给慈善事业带来的巨大影响,《慈善法》在全社会催发出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广大人民群众中间凝聚起的强烈的慈善意识正在激励和推动着我们全体慈善工作者要以更加旺盛的工作激情、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慈善工作中去,山西省慈善总会更是要团结全省各级慈善组织,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老区的扶贫攻坚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后《慈善法》时代的到来。

   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强《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做好普法工作,让《慈善法》更加深入人心。慈善筹募要依托已取得公募资格这一有利条件,线下、线上齐头并进,以创新、优质、高效的慈善项目吸引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慈善救助要以扶贫济困为主线,继续推动实施“为了明天-关爱儿童”项目,争取把项目实施地域进一步扩大,关爱救助更多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同时要扎实做好助学、助困、助残以及救助贫困先心病、风湿病患者的助医项目,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沐浴到慈善的阳光,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此外,我们还要在“慈善信托”这一《慈善法》强调的重点内容上进行积极地探索和尝试,目前,我会已与山西信托公司联系商洽,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我省首支慈善信托即将发起成立,相信通过我们的实践,将为全省各市县慈善会参与发起成立慈善信托取得一定的经验,树立一个样板,为进一步推动山西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王 杰)

【责任编辑:刘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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