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志愿者服务时间“难登记”
一位医生正在给病人检查身体,存心义工在一旁协助。
今年5月,《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与志愿者服务有关的话题,又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记者就《条例》中涉及到的“志愿者服务时间登记”问题,采访了汕头市几家老牌志愿者组织,发现志愿者服务时间“难登记”。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 宋芾
做法
登记是协会内部章程需要
蓝天义工协会负责人刘晓东介绍,蓝天义工自2003年起,就开始登记义工的志愿服务时间,“这是协会内部的章程,每位义工登记入会除了需要缴纳20元会费之外,还要接受年审,每年总共的志愿服务时间须达到36小时以上,否则将被撤销资格。”活动的发起人或组长要在志愿者的服务时间登记表上签字证明,才能确认有效。
而一些管理人员、组织者,比如理事、组长以及会长的服务时间统计难度相对较大,“这些人的服务时间是分散的,而且是交叉的”,所以就采取“自报”的方式,这个时候就靠自觉。
“其实,统计的志愿服务时间没有办法特别精确,而且,有时候有一部分义工就是随大流一起做,没有办法评价他提供的服务好或者是不够好。”
问题
服务时间登记难
龙湖区关爱义工协会会长黄山河说:“比如这次‘潮人创客六一公益活动’的现场,协会里一共有80多个义工参加,有的义工早上7时就来了,有的8时多到现场。整个活动持续一天,直到下午5时。有些义工有事会提前走,有些一直留到最后收拾场地,时间上参差不齐。大家都在做活动,谁有空盯着每个义工记时间。”
早在2009年5月,龙湖区关爱义工协会就有正规的志愿活动时间登记表,也规定每个义工一年的服务时间必须达到30小时以上。到2010年4月,龙湖区关爱义工协会连续组织了七八天的赈灾义演义卖,“活动太多,人也多,流动性强,从那时起,我们就没再登记过志愿者的服务时间了。”
而且,黄山河认为,志愿者服务时间登记难的问题,在实践中其实“很难解决”。
探索
登记志愿者活动的次数
存心慈善会的陈若苹介绍说,“存心义工队伍由义工自己自觉签到”。到了年底,存心慈善会将根据义工们在重大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经由队长推荐,给予内部星级荣誉的评定。“虽然只是精神上的鼓励,但是可以增加整个慈善会内部的核心凝聚力”,陈若苹说。
澄海阳光志愿社社长陈少然说,“我们都是登记服务次数,志愿者参与的活动平均每次服务时间大概都在两个小时左右。”陈少然认为,登记服务时间并不实际,志愿者服务不能像上班打卡,许多志愿者做完事情就直接走了,不太可能再叫他们回来登记时间。太纠结于形式,容易引起志愿者的反感。
澄海阳光志愿社从2006年开始,就执行志愿服务次数登记制度,表现特别突出、很优秀的志愿者,还会被推荐到区、市里参评“优秀志愿者”。
专家声音
应根据志愿者需求来确定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志愿工作委员会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主任谭建光说,广州开发了“志愿时”公益社交平台,深圳开发了“电子义工证”,主要是方便志愿者登录、记录,“但是仍然很难将灵活多样、时间多变的志愿服务过程全部记录”。签到系统也只能签到,不能登记提早离开。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公益学会副理事长邓国胜认为,志愿者服务时间登记应根据志愿者自身的需求、志愿者队伍的组织能力来确定。一般来说,如果志愿者需要时间记录,志愿者组织应尽量帮忙记录;如不能做到,也应该告知志愿者。在北京,也只有部分志愿者组织有登记志愿服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