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浦东
1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浦东志愿者协会联合浦东新区公益组织项目合作促进会共同举办《志愿服务条例》培训活动,邀请专家为浦东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深度解读《条例》。这是去年12月1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新区首次举行的专场培训活动。
截止到2017年9月,浦东新区注册志愿者超过52万,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647个,注册志愿服务项目超过1.5万个,浦东现有市、区级志愿服务基地54家,目前共设立44处“学雷锋”志愿服务集市(广场),36个街镇实现全覆盖,形成了区志愿者协会、社区志愿服务中心、村居志愿者服务站三级组织网络。《条例》的施行,为新区52万名志愿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更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有序化、规范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主办方邀请了上海师范大学慈善与志愿服务研究中心教授、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张祖平对《条例》进行解读,张祖平结合《中国志愿服务发展报告(2017)(蓝皮书)》,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亮点等进行了逐一解读。他认为,《条例》对于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双方来说都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保障。
《条例》规定,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张祖平指出,后一句是新增的亮点之一。上海志领志愿服务发展中心项目总监朱刚对此感触很深,志领是一家支持型社会组织,专门挖掘领袖型志愿者,帮助他们“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志领在金杨街道开展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看望老人的志愿服务项目,“我们在活动中发现几名常年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他们有能力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志愿服务,因此,我们对其进行了鼓励和培养,授之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