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际金融报
与产品众筹以及股权众筹相比,公益类众筹的结果无法评估和具化。但参与公益类众筹的人都有默认的准则,即在这方面不应该有商业利益的追求。
公益类众筹一方面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又深陷舆论危机。
6月1日,社交众筹平台轻松筹宣布完成近2000万美元B+轮融资。据了解,本轮融资由腾讯、IDG、德同资本、以及同道资本共同投资。目前,轻松筹估值3.5亿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融资消息公布一周前,轻松筹刚刚经历了一场舆论风波。从5月20日起,微博网友“午后狂睡_Silent”陆续发表《轻松筹?另类发家致富手段》系列文章,质疑在轻松筹网络平台上筹钱的病人往往夸大治疗费用,筹款的目标金额可以随意更改,病人在拿到善款后用途不明,且平台在每笔善款中抽取2%的手续费。
随后,北京轻松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于亮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当初制定筹款目标金额可以随意更改的规则确实“考虑不周”。于亮还坦言,发起人在接受善款后,究竟把善款用到了何种用途、病人此后是否有医保报销,目前的监管上都是空白。
这并不是轻松筹第一次受到质疑。与产品众筹及股权众筹相比,公益类众筹的影响力大,公众对“瑕疵”的容忍度更低。而新《慈善法》即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公益类众筹平台未来的发展依然面临着监管难题。
“蹊跷”的融资
公开资料显示,轻松筹于2014年8月12日正式上线,是独立众筹工具平台众筹空间首个上线的子产品。同年12月,轻松筹获得了IDG数百万美元的A轮投资。
与其他平台相比,轻松筹主打“社交众筹”概念,即轻松筹上的众筹项目主要是通过发起人自己的社交圈子进行传播,如微信朋友圈、社群等。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轻松筹网站发现,目前轻松筹拥有三个业务板块,分别是尝鲜预售、梦想清单和微爱通道。其中,微爱通道板块主打“传递社会正能量”,包括大病救助、灾难救助、动物保护、扶贫助学等。此次遭受质疑的大病救助类项目就属于这一业务板块。
据轻松筹方面透露,平台已累积众筹项目686413个,获得近1亿人次支持。而媒体公开的另一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轻松筹平台上共发起了23464例大病求助项目,筹款数额达1.8亿多元。
《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从数量上来看,大病求助类项目占总数比例较低,只有3.4%。而大病求助类项目的平均筹款金额约为7671元,数额也较小。
无论是从数量还是金额上来看,大病求助类项目都不是轻松筹的“主要业务”。因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轻松筹在此时突出融资新闻,有试图调整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之嫌。“自从百度事件之后,社会对互联网公司的价值取向比较关注,但轻松筹拿到新一轮融资的消息并不能代表正向价值。”上述业内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不过,亦有观点认为风投机构主要看中了轻松筹在移动端的布局。“未来移动端的影响力肯定越来越大,轻松筹主打社交化,在这一块是做得最好的。”盈灿咨询行业研究员陈挚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公益众筹“悖论”
事实上,由于公益众筹的特殊性,因此目前国内并不存在单一的公益类众筹平台。
投壶网CEO赵妍昱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与产品众筹以及股权众筹相比,公益类众筹的结果无法评估和具化。但参与公益类众筹的人都有默认的准则,即在这方面不应该有商业利益的追求。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公益类众筹往往难以“独善其身”,而通常是依赖于产品众筹或股权众筹平台存在。陈挚认为,众筹平台开通公益类众筹项目,主要是为了扩大影响力,因此很多平台的都宣布对公益类众筹项目免收手续费,以免遭人诟病。
“但对于类似轻松筹这样较小的平台来说,人工、运营费用都很高,作为一个平台也要保证自己能够活下去。”陈挚补充道。
在此次舆论风波中,媒体和公众的一大质疑就集中在轻松筹在所有善款中抽取2%的手续费是否过高。
对此,于亮解释说,不仅是个人求助医疗救助的项目,所有在轻松筹上筹款的项目,平台都会从筹集到的资金中抽取2%的手续费。这是为了支付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手续费用。同时,只有善款最终到达项目发起人账户上,轻松筹平台才从中扣取手续费。在此之前,所有善款均保存在轻松筹专门为大病救助项目开通的银行账户上。
而另一大支出则是审核成本。所有在轻松筹上发起“大病救助”项目的病人,必须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的照片,从而确认病人的身份。于亮表示,身份证号和姓名是否对得上,可以直接在国家指定的接口查询。为此轻松筹每年要付出40多万元的查询成本。
《国际金融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众筹平台的手续费在3%左右,因此2%的手续费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
但亦有观点认为,众筹平台需要活下去本身无可厚非,但盈利设置在哪一环值得探讨。赵妍昱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如果平台将手续费与筹款金额挂钩,那么资金流通量越大,平台的收益也越大。此外,平台的审核成本也需要有公认的第三方标准,并且由无利益关联方进行监管。
“用商业的逻辑来操作公益的项目,本来是一个悖论。”赵妍昱说。
尚存法律盲区
公益类众筹发展的另一个障碍是法律上的监管盲区。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不过,轻松筹方面一直强调,轻松筹上所有医疗救助项目的发起人均为个人,其目的是为了给自己或直系亲属治病,且信息只能在朋友圈内传播,属于个人求助行为,个人求助不在将于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规制范围。
对此,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施蕤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判断这一问题的标准是轻松筹是否向“特定人群”进行募捐。虽然筹款信息只是通过朋友圈进行转发,但轻松筹是一个互联网平台,而互联网平台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因此可能存在着一些向“不特定公众募捐”的特征。
施蕤同时强调,如果仅是私人之间的赠予,属于民事法律范围内,那么《慈善法》无需对此行为进行监督。“建议平台应该在取得慈善组织资质后再开展相应的公益众筹项目,无论对捐赠人、受捐人还是平台来说,都能够保障权利。”施蕤表示。
而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杨思斌也认为,轻松筹在目前医疗保障还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发挥了一定的救急救难的作用,整个社会的慈善文化培养需要一个过程,应当引导公众通过合法登记认定、拥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捐款表达爱心。“慈善法规定了民政部门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行为的,拥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力,慈善法实施后,具体可能还需要研究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