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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践行核心价值观公益组织谈慈善法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6-03-31

来源:《包头日报》

走进北梁贫困家庭志愿服务活动

为贫困山区农牧民开展免费医疗救助项目

深入社区开展心理咨询

为孤寡老人发放心愿礼盒

包头义工联合会友谊19社区广场“爱心墙”

  ■编者按

  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乐善好施、守望互助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道德之城、志愿之城建设,按照狠抓队伍建设、夯实阵地基础、创新品牌活动、嘉许回馈典型、强化制度保障等“十化一建”工作思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形成了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新常态。一些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走在了全国和自治区前列,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提倡、弘扬、传播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志愿者队伍和公益组织,包头市学雷锋传统文化道德服务宣讲团、包头蓝天救援队、包头心愿公益协会、公民道德协会……从个人志愿到“全媒慈善、人人公益”,从捐款捐物到捐服务、捐时间、捐思想,再到网络联结、公益众筹、社区动员等等,公益理念的传播与群体效应不断裂变。3月16日,伴随着慈善法的高票通过,我市38.3万名志愿者、1552支志愿者队伍、514家社会组织(公益组织)存善念、行善举的朴素意识统一上升为国家意志,让公益慈善更加规范、更加有章可循,从国家层面提倡、支持和鼓励人人向善、人人崇善、人人行善,不断积累道德力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持久精神动力。本期《文明包头》推出“践行核心价值观公益组织谈公益慈善”特别策划,旨在以更生动的形式、更具体的方式、更直观的感受把价值观传播给公众,体味公益慈善的魅力,锻造城市精神,深入推动道德之城、志愿之城建设。

  包头市志愿服务学院 郑贵民

  近年来,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迅猛发展的同时,组织发展良莠不齐,活动开展真假难辨,不仅损毁了公益慈善事业的声誉,而且严重透支着普通民众的社会爱心。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依法行善和法律监督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社会管理和文明公益产生深远意义和影响,同时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是政府通过立法来引导释放社会的正能量。

  首先,慈善法把“自然人”列入适用范围,并明确界定慈善活动除扶贫济困救灾,还包括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发展的事业,以及环境保护和其他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这是一种大慈善的概念,它既有传统的自愿捐赠资产,也有新兴的志愿慈善服务。其次,慈善法让志愿服务减少了后顾之忧。明确提出“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来讲,无疑在法律层面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第三,慈善法对志愿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志愿服务大多由政府主管、引导,服务方式方法仍停留在浅层次上,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也很低。慈善法颁布实施后,各级组织不但要加强对志愿者的引导监管、定期开展专业指导技能培训、服务项目审批核查、资金使用监管,还要加强团队规范性管理、培养好组织带头人、引导专业志愿者参与等,以保障志愿服务活动顺利推进。第四,慈善法在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法规保障与制度指引上仍显不足。根据慈善法对慈善活动的定义,志愿服务占据半壁江山,但细则表述寥寥可数,缺乏明确界定,对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十分清晰。所以在慈善法的基础上,应继续完善对志愿服务的法律保障,并不断加大国家对志愿服务的投入与引导。

  包头市慈善总会 温伟

  3月9日通过的慈善法草案,将成为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法律。它涵盖了我国慈善领域主要方面,为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制定发挥了基础性作用。

  规范了慈善组织行为。近年来,各类慈善公益组织迅速发展,发挥了扶贫助困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利用公众同情心随意发布信息、重复募捐﹑挪用善款甚至骗捐等问题。草案出台后,无论是否公众人物,只要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都属违法行为。市慈善总会已建议民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并利用公开募捐资格联合电台、报纸等媒体开展为贫困儿童募集新年压岁钱活动,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社会公众可广泛参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慈善意识的提升,来自公众的个人捐赠呈稳步增长趋势,市慈善总会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相继推出了“企业冠名基金”、“留本捐息”、“礼金捐赠”、“项目定向捐赠”等捐赠活动,制作了以免费医疗救助为代表的慈善项目,让更多企业个人有机会用自己资金、技术、知识等优势参与慈善。这与草案中提出的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有价证券、知识产权等有形或者无形财产是相一致的。民政部门应加强监管。根据草案规定,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对慈善组织的管理、监管基本属于无法可依。草案对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给予明确规定,未来民政等政府部门对慈善组织的监管指导将有法可依。

  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傅钰

  慈善法草案的顺利通过,为慈善公益活动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令慈善公益界感到振奋和鼓舞。

  首先,规范了组织机构。成为慈善组织必须是正式在民政系统注册的社团、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必须是面向社会、以慈善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草案用了大量篇幅规范慈善组织的内部管理、募捐行为、财务管理等,其核心目的就是要规范慈善行业的行为,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和法制保障环境。其次,关于慈善服务的开展。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开展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通常以弱势群体、社区居民作为受益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直接受益人没有向社会组织支付任何形式的劳务或酬劳,这样的活动行为就是具有非营利性的慈善公益服务。过去,我们强调志愿服务的无偿性,对其必要的成本支出,尤其涉及交通、误餐方面的津贴发放,社会各界可能会有很多争议,如果以非营利性慈善公益服务来界定的话,更符合草案的语境。最后,关于志愿者、受益人隐私保护,草案作了明确规定,体现了人道精神。对于保护志愿者人身安全,草案提到两点:一是慈善组织要向志愿者尽风险告知义务,二是依法提供必要条件和购买意外保险,这是对志愿者的又一重保护。但就志愿者或专业人士在提供慈善公益服务过程中,因非主观原因造成受益人或第三方的伤害如何处置方面,草案将过错主体和赔偿主体确定为慈善组织,可能会影响慈善公益项目开展的领域和慈善组织的积极性。对于是否给予慈善服务活动中慈善服务提供方的法律豁免权,业界可能还需要更多的司法实践才能确定。

  包头心愿公益协会 孟繁成

  包头心愿公益协会2014年11月注册成立。成立之初,协会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团市委的支持下,通过包头心愿网帮助全市3804个贫困孩子实现心愿。一年多来,我们充分整合线上、线下的平台和资源,尽己所能,网联社会各界力量、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及爱心团体,先后帮助700多名城乡贫困儿童圆上学梦、实现生日愿望。2015年,协会与昆区联合开展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先后组织了孝心手环、衣物再处理中心、爱心罐等公益品牌项目。其中,衣物再处理公益项目打造了全国首个高标准闲置衣物处理流水线,已为西藏灾区、包头贫困人群捐赠心愿礼盒15000余盒;孝心手环项目共为万余名突发疾病、老年痴呆患者进行志愿发放。衣物再处理项目(《公益是感动更是行动》微电影)和孝心手环项目(《一位让全包头人揪心的老人》微电影)也被中国志愿联合会评为优秀项目奖。

  慈善法是公益慈善,是公益事业法,是推动整个公益事业、人人有义务人人有责任的法律,是新形势下做好公益事业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从制定到通过,心愿公益协会始终密切关注着,特别是慈善法中对于公益组织税收优惠方面的规定让我们十分期待。下一步,心愿公益协会将积极争取获得公募资格,组织更多的筹款类公益活动,更加致力于改善贫苦和困难群体的生存状况,开展更多创新的,接地气的公益活动,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20个公益中转站,作为接收和捐赠衣物、领取更换孝心手环的社区驿站,能够辐射更多市民;建立公益体验基地,作为新型公益项目的运营中心和全民参与公益的体验中心,为道德之城、志愿之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包头义工联合会 胡立巍

  从最初关注城市环保到如今涵盖扶贫济困、敬老助老、捐资助学、社区服务、心理慰藉、动物保护、不文明现象劝阻等15类、40余种公益项目,注册人数达4万余人,历经10年发展历程,包头义工联合会逐渐成为推动包头公益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2016年3月,慈善法草案的高票通过使慈善事业有了突破性进步,同时也让包头义工充满对“善法更善”的期待。我们的关注点和重点主要有两点,一是个人募捐得以规范。一直以来,包头义工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全部通过新媒体和社交群体募捐发起,自行审核。随着慈善法的即将颁布实施,下一步包头义工将联系有专业资格的组织运作募捐项目,统一管理募得款物,从源头予以规范。目前,包头义工也在积极争取公募权,并根据慈善法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运作规范的社会组织。二是善款善用透明慈善公益行为。成立伊始,义工联合会按照全程公开、透明公益的原则实施每一个公益活动,执行每一个公益项目,并为捐赠者提供具体使用明细,让参与者全程监督善款使用情况,使善款得以善用。近期,义工联合会还将拓宽捐赠者查询通道,维护捐赠者知情权。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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