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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内江市委关于在助残日开展助残“阳光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团委、志愿者协会,市直各团组织,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爱残疾青少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广大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幸福美丽内江贡献力量。结合第二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和我市实际,团市委决定在助残日开展助残“阳光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手相牵,共享阳光。
二、服务对象
以残疾青少年为主,重点突出因自然灾害致残青少年群体,并尽力帮助其他残疾人及其家庭。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快乐生活”康复成长陪伴活动。以“快乐生活”为目标,围绕生活照料、看护陪伴、邻里互助、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励志分享、出行便利、法律咨询等方面,重点在导医、导购、交通等行业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帮助残疾人回归正常的社会生活,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享快乐生活。
(二)开展“助力飞翔”就业创业扶持活动。着眼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实际困难与需求,积极开展就业知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用工和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创业帮扶、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手续办理等志愿服务,重点从就业技能、就业知识和创业条件等入手,逐步缩小残疾人与健全人生活水平的差距,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尊重。
(三)开展“第二课堂”入户支教助学活动。开展送教上门、培智教育、手语教学、残疾人扫盲和扶残助学等志愿服务,为普通学校中的残疾学生和不能到学校接受正常教育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以及残疾人家庭中辍学或在读子女等提供帮助,帮助他们解决求学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使残疾学生(儿童)、残疾人家庭子女能够接受到良好教育。
(四)开展“彩虹之光”文体娱乐关爱活动。开展陪伴残疾人读书、看电影、送文化进社区、残疾人特殊艺术辅导、感受自然、残疾人赛会服务等志愿服务,帮助、支持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切实丰富残疾人文娱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五)开展“携手筑梦”爱心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公众、企业、机构等捐款捐物,强化志愿助残服务站点,特别是重点农村服务站点建设;通过“一帮一”、“多帮一”的结对帮扶方式,帮助特别困难的残疾青少年,建立起社会大众与残疾人之间爱心传递的有效桥梁,让残疾人感受到社会温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级团组织要明确领导和工作责任,行动中统一使用“志愿内江”青年志愿者行动标识及“心手相牵,共享阳光”主题口号,形成声势。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针对重点服务对象,围绕活动主题、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典型选树宣传,展示好青春风采。
(三)拓宽渠道,加强宣传。要通过电视、广播展播志愿者公益宣传片,运用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开通“心手相牵,共享阳光”微话题,发布、分享活动信息,营造浓厚的助残志愿服务氛围。
各级团组织请及时将助残日开展活动的信息图片报至团市委事业发展部,并请于5月18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及时上报团市委。
联 系 人:刘峻江
联系电话:12355-1-4(请优先拨打);18080206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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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微博:新浪@内江青年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