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志愿者
近日,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和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共同出台《关于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创新了我省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的新路径和新载体,标志着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建立起“将志愿服务融入学生教育全过程”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推动我省学生志愿服务迈向规范、有序、持续发展的新阶段。志愿君从中挑选了几点信息与大家分享,看看志愿服务将对学生群体产生哪些影响。一、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在全省大中小学将有步骤地推进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利用3至5年时间,实现 学生志愿服务活动覆盖全部学校,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组织领导和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推动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项目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开展。至 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学校普遍建立校级志愿服务组织,学生注册志愿者年人均服务时数不低于20小时。
二、学生志愿服务以自愿为主,兼顾公益理念养成、综合素质提升和安全风险防范
《意见》明确学生志愿服务工作遵循四项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应秉持自主意愿,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倡导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但不强制推行。2 公益原则把公益性贯穿学生志愿服务的全过程,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育人原则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实践育人功能,帮助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安全原则学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要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自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学校应要求学生做好风险防控。
三、大力支持和发展学生志愿服务组织
《意见》要求,一要成立校级志愿服务组织,统筹负责和管理指导全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高校、中学(含中职中专)应成立由学校团委统筹指导,由校学生会联系管理的校级志愿服务组织;小学可由大队部会同家委会等组建亲子志愿服务组织,并根据团组织、少先队组织隶属关系,成为上级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
二要依托班级等学校基本单位建立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常态志愿服务。大学、中学班级团支部设立专门的志愿服务委员,可单独设立或由组织委员兼任,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成立志愿服务队。
三要鼓励成立各类专门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支持以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和创造性为导向,培育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
四、开发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项目,为学生提供多元参与
《意见》指出,一要立足学校、社区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围绕文明校园建设、依托学校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鼓励学生立足困难师生的迫切需要,主动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等校内互助志愿服务。
二要围绕学生立德树人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将学生完成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纳入综合实践课程学分管理。
三要结合团队组织的实践育人项目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常态化参与和开展全省性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大学生积极参加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探索形成具有中小学生特点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
四要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和大型赛会志愿服务。运用好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专门纪念日的有利契机,在学生中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倡导支持学生参与各类体育、文化等大型活动以及突发事件的公共秩序和赛会保障、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工作。
五、参与志愿服务情况将与学生推优入团入党、评先评优等挂钩
《意见》指出,一要全面建立学生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或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学生经其监护人书面同意,可以注册成为学生志愿者。探索和完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可取消其注册志愿者身份。发展团员时,要将是否成为志愿者、是否参与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团校结业考核及入团考察内容;要将是否在注册志愿者中发挥骨干作用作为“推优入党”的考察内容。
二要逐步完善学生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依托“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学生志愿服务组织备案登记和学生志愿者注册工作,实现学生志愿服务记录信息化管理,并将学生志愿服务记录如实完整归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以日常服务记录、组织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依据,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价制度。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情况,由校级志愿服务组织或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予以认定。
三要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嘉许回馈体系。大学阶段将实行学生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中小学阶段要以服务记录和计时为依据,开展奖章颁授、评选激励等工作。将学生志愿服务时数积累纳入国家青年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范畴,探索以学生志愿服务成效为依据建立学生轻微违纪的修复机制。将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各类学生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要健全学生志愿服务教育培训体系。鼓励支持各级教研部门及相关研究机构编辑出版学生志愿服务读本,探索将志愿服务纳入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体系。学校要将学生志愿服务纳入团校课程设置。
六、志愿服务纳入学校考核,推动学生参与有钱有政策
《意见》指出,一要建立学生志愿服务领导督导机制。团省委、省教育厅、省文明办负责统筹、督导全省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在各级志愿者联合会框架内设立由共青团、教育、文明办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学者组成的学生志愿服务专委会,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地市、县(市、区)教育团工委在本级共青团、教育局、文明办指导下,负责具体指导、统筹、协调、考核本地区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将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检查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评估体系;作为学校参评“文明单位”的重要考察指标。
二要加强学生志愿服务理论研究。高校要建立由相关专家学者和骨干教师相结合的学生志愿服务研究团队。
三要落实学生志愿服务经费保障。设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经费预算;要积极争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基金会、慈善组织支持,为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学校要设立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并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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