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青年
全省农村留守儿童
(按照国家最新标准,农村留守儿童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为确保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落到实处,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团支部)要真正成为结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守护者、心灵的抚慰者,悉心培养他们自信、自强、自立的健全人格,并认真落实以下六项爱心服务活动:
1.开展团组织“爱心结对”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就近就便、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本地区民政部门的数据为基础,充分摸清和精准掌握本地区所属各级团组织与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及具体数量,积极动员各级团组织与辖区内1名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的爱心结对活动,每月更新一次团组织与留守儿童的结对信息,及时建立团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结对帮扶台账,实现各级团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一对一”爱心结对帮扶全覆盖,确保常联系、有活动、见成效。
2.开展团组织“爱心陪伴”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本地区“青年之家”“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充分利用好“爱心书屋”“七彩假期”等配套项目,每月为结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家庭走访、一次学校了解、一次学业辅导、一次阅读解答、一次游戏互动,每年为留守儿童过一次生日,通过与结对农村留守儿童交朋友、做伙伴,实时掌握留守儿童在校内外的各种现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学习成绩、树立远大志向。
3.开展团组织“爱心拉手”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每月要与结对留守儿童所在中小学校少先队组织联合开展一次正能量传递的拉手活动、一次传统文化互学的拉手活动、一次思想情感互动的拉手活动;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属地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与农村留守儿童在校内外结成“手拉手”大小伙伴,每周为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同读一本课外书、同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同学一项生活小技能”等拉手活动,让农村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来自身边大小伙伴的温暖,帮助他们打开心扉、增长见识
4.开展团组织“爱心呵护”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亲情聊天室”等配套设施,每周为结对留守儿童开展一次“亲情在线”活动、一次“七彩心理讲堂”活动,每月与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排除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由于亲情缺失普遍存在的缺乏安全感、自卑,性格孤僻,逆反等不健康心理,帮助留守儿童抹去心中的不良阴霾、排解孤独,在心理情感上充分得到关心关爱,乐观面对生活。
5.开展团组织“爱心守护”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依托“青少年维权在线”“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心灵驿站” 等配套设施,每月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次“法律维权讲座”活动、一次“安全自护教育”活动,增强留守儿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置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侵害行为和潜在风险隐患,避免对留守儿童遗弃、虐待、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6.开展团组织“爱心关怀”服务活动。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甘肃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益中国”网络平台,每三个月为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次“圆梦行动”、“为了明天”等公益捐赠活动,积极动员本地区希望工程实施机构以及当地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优秀电商青年以及青年文明号单位、希望工程爱心单位等社会力量来共同关注、征集、参与和认领辖区内留守儿童的‘微心愿’、‘微梦想’,为结对农村留守儿童实现简单的梦想。
保障机制
1.建设爱心阵地。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志、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继续投入建设第二批258所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同时动员社会力量捐建“心灵驿站”“爱心书屋”“亲情聊天室”等配套设施,力争覆盖我省留守儿童较集中的学校、乡镇、街道或社区。同时要对第一批已建成的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投入运行情况以及配套的“爱心书屋”“亲情聊天室”“心灵驿站”完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力争把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打造成为我省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心灵抚慰、精神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爱心服务的重要综合活动阵地。
2.组建爱心队伍。
各级团组织要动员本地区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少先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少年儿童心理辅导专家、“五老”爱心人士、青少年维权专家、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优秀电商青年以及青年文明号单位、希望工程爱心单位为主要力量组建爱心队伍,与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爱心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的爱心队伍要以辖区内团员青年、青年志愿者为主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心陪伴”服务活动;要以辖区内少先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员为主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心拉手”服务活动;要以辖区内少年儿童心理辅导专家、“五老”爱心人士为主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心呵护”服务活动;要以辖区内青少年维权专家、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为主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心守护”服务活动;要以辖区内青联委员、青企协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和优秀电商青年以及青年文明号单位、希望工程爱心单位为主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心关怀”服务活动)。
3.落实工作督导。
省级领导小组将成立专项督导组分阶段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建立和完善本级对所属团组织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省级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上报的团组织、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汇总情况和第一批“七彩小屋”及配套设施完善情况、第二批“七彩小屋”启动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通报。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与农村留守儿童爱心结对覆盖情况、组建爱心队伍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通报。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落实六项爱心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实地督导检查并通报。
实施步骤
1.部署动员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10日)。
成立省级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对全省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和具体指导。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成立相关机构,4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各级团组织以及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具体数量进行摸底排查及上报工作。对第一批“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投入运行情况以及捐建“爱心书屋”“亲情聊天室”“心灵驿站”等配套设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启动建设第二批“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组建本地区各级团组织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爱心队伍。
2.组织结对阶段(2017年4月10日-2017年5月10日)。
各级团组织要完成与辖区内1名农村留守儿童的固定爱心结对,要建立各级团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结对帮扶台账和关爱服务记录备查,完善各级团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爱心结对数据库。要充分利用电子团员证系统、青年志愿者网上招募系统,招募青年志愿者担任爱心哥哥(姐姐)。省、市、县三级团的机关和直属团委各级团的机关要动员所属各党支部完成与1名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结对帮扶。5月10日前,确保实现全省各级团组织与9万多名农村留守儿童“一对一”爱心结对帮扶全覆盖。
3.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5月10日-2017年11月10日)。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实际,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加大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的爱心结对力度,按方案要求为辖区内结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六项爱心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网络新媒体,利用好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发挥好“爱心书屋”“心灵驿站”“亲情聊天室”在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中的推动作用,确保与结对的农村留守儿童常联系、有活动、见成效。5月20日前,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向省级领导小组报送工作部署方案。9月30日前,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向省级领导小组报送阶段性落实情况。
4.督导检查阶段(2017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30日)。
11月15日前,各县区团组织、直属团委各级团组织要完成对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的问题自查;11月20日前,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要成立专项督导组,完成对所属各县区团组织、本单位各级团组织落实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各项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情况报省级领导小组;11月20日—30日,省级领导小组将分派省级督导检查组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落实本地区、本单位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的各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落实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进行排名通报。
5.考核推进阶段(2017年12月1日-长期)。
12月10日前,各市州要对第二批“七彩小屋”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投入运行情况及配套设施、本地区各级团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固定结对覆盖情况、爱心队伍的充实完善情况以及开展六项爱心服务活动的整体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梳理上报;12月中旬,省级领导小组将对各市州团委、直属团委落实2017年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12月下旬,团省委根据考核情况,将在活动开展好的市州召开共青团关爱留守儿童“童伴计划”现场推进会,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童伴计划”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