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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0市启动自然灾害Ⅱ级卫生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6-07-05 19:47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磊
中青在线合肥7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磊)记者刚刚从安徽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根据《安徽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决定从7月5日18时起,在合肥、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宣城、铜陵、池州、安庆、黄山市10市范围内启动自然灾害Ⅱ级卫生应急响应。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及时派遣卫生应急工作组和医疗小分队赴防汛重点地区进驻或巡回开展卫生应急和救灾防病工作,确保灾民安置点等灾民有病能医;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等监测,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管,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与处置,确保灾民喝上干净水、吃上卫生食品,防止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发生;做好高温中暑、阴雨寒湿病症的预防控制工作,强化肠道、呼吸道传染病等灾害相关重点传染病防控,科学有序有效开展消杀灭和环境清理,确保灾后无大疫。
此外,灾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机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保持政令畅通。各级各类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由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调度。实行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启动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系统。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和救灾防病工作的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