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明网
五、发挥先进典型先锋模范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文化
18. 推出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要加大志愿服务工作宣传力度,制定志愿服务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不断挖掘宣传推广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引导人们深学、细照、笃行。总结各区县、系统在志愿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使之固化成为志愿服务活动载体和工作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19. 发挥先锋模范的表率作用。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的作用,落实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的常态长效机制。全国文明单位要率先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通过公开党员身份、做出志愿服务承诺、佩戴统一标识等形式带头“亮牌”。注重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作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成崇德向善社会氛围。组织各类文化志愿者走进社区、村镇等基层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积极弘扬传统文化,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0. 发挥新闻媒体的传播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志愿服务日常宣传工作的管理,对重大主题、重要活动、重大事项、先进典型实行统一发布。市级各新闻媒体要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事迹。在北方网、天津文明网等互联网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同时要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等平台,打造一批微电影、微动漫、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产品,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精神的社会影响力。要制作刊播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广告,生动诠释志愿服务精神。要强化对中国志愿服务标识“爱心放飞梦想”的认知度,使其体现在志愿服务活动、培训、展示等全过程中。各社区和各类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宣传文化站等多种途径,进行志愿服务宣传教育,推动志愿服务宣传进单位、进村镇、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开展志愿文化理论研究,开发志愿文化产品及新媒体产品等。
六、完善志愿服务的政策和法律保障,狠抓科学考核和督促检查工作
21. 完善政策和法律保障措施。要把志愿服务的要求融入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之中,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之中,提倡和鼓励志愿服务的行为,维护志愿者的正当合法权益,形成崇尚志愿服务的社会氛围。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教思政〔2015〕1号),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升学生志愿服务水平。根据需要,为在天津志愿服务网实名注册且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购买保险。保护志愿者合法权益。加快全市性志愿服务法律法规立法进程。
22. 强化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考核。依据天津志愿服务网统计数据,实行市、区县(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单位)逐级考核。市级管理部门对各区县、系统和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将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社区、农村和行业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情况,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情况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体系,并逐步提高所占权重。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敷衍、应付的,要督促整改,予以通报。
23. 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动态管理、分类指导和检查落实。依据天津志愿服务网,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作为志愿服务工作考评的数据基础。统计内容包括注册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团队数、活动开展次数、活动效果和影响等指标。市民政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综治办等部门要对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学生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平安志愿者等志愿服务群体的日常活动开展进行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市文明委将在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个人、团队和项目给予表扬。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