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志愿者
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目标,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公益创投是一个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创新性模式。本文对广州的公益创投的现有模式进行分析,探索研究了未来的公益创投的发展策略。
公益创投的背景和意义
广州在2014和2015年分别立项1600万,开展了两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通过综合评审确定216个资助项目,撬动社会配套资金2428万元。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被南方日报社评为“2014—2015年度全省政府治理创新优秀案例”。在此基础上,广州市印发的《广州市社会组织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社会组织发展态势持续稳健”。“加大政策资金扶持,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实践平台”。举措中主张“创新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载体途径”,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等活动。 以社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平台,“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品牌项目”。
“公益创投”的概念起初来自欧美,是指通过创新性资助推动公益组织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弥补其资金和能力不足,使公益组织获得快速发展所需要的更多支持和帮助,实现自我可持续发展。随着“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出现,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为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提供了不同于传统的新途径。社会组织的公益创投活动可以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是政府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人士投身公益事业的全新途径。
广州公益创投模式研究
01
公益孵化器模式
在19世纪80年代的时候,国际上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公益领域引入“孵化器”概念。在我国,2005年中山大学公民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提出“NGO孵化器"概念,并开始从事公益组织培训工作,2007年NPI恩派公益组织孵化器在上海正式运行并迅速扩展。在广州,类似青年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培育基地的孵化器有数十家。其中政府主导了市级、区级、街级三个级别以及群团组织举办的孵化基地,还有不少商业、学术机构涉足社会组织孵化。根据《广州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报告(2015)》,截至2014年底,广州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7067个,相比2013年增长10%,每个组织平均拥有专职工作人员达5.6名。
一般在进行“公益孵化”时,需要考虑社会组织的发展潜力、领导人能力、项目可行性和创新性、预期社会效益、与政府目标契合等因素。通过提供项目资助和场地设备资助,从财务管理、资金募集、人才培养、管理咨询等方面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 最终使社会组织拥有一个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一支社会使命明确和战略规划清晰的精干高效团队、一定的项目开发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02
广州政府引导公益创投模式
2013年10月,广州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办法》总则规定了公益创投项目要遵循“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此外,《办法》还对创投主体、项目征集、评审、实施、监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自2014年实施首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以来,广州市已成功举办了两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合共资助项目215个。其中,为老服务类25个、助残服务类53个、青少年服务类54个、救助帮困类21个、其它公益类62个。政府实际累计投入资助资金3000万元,撬动社会配套资金达2200万元。其中在2014和2015年,越秀区连续两年开展越秀区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社会组织按照“成熟型社会组织”、“初创型社会组织”、“自组织团体”等三类进行申报参评,累计共投入115万资助28个项目。 创投项目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实现了服务居民群众、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
03
多方合作发展公益创投模式
自2014年开始,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的主办方选择跟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全国性大型基金会进行深度合作。创投项目吸引众多的企业、基金会、媒体等单位参与进来。例如第三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政府资助金额由往届的1500万元提高到 1850 万元,涨幅达 23%,政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第三届广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共征得创投项目 372个,比第二届增加 55 个,增长 17.4%,刷新申报总数。实现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一起助力公益慈善活动,期望形成“政府 + 企业 + 社会组织”联手推动广州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通过多方合作的公益创投模式,社会组织不仅得到企业的资金支持,还得到人力资源和管理经验支持,在志愿者管理、财务公开透明、吸引社会资源、使命目标清晰化、组织信息化等方面都有长足发展,同时使企业的社会责任也得以体现,实现企业与公益组织的合作双赢。
广州公益创投的未来推进方法研究
01
加强广州市政府的领导和政策的完善
政府应当加大力度倡导和支持公益创投,把支持公益创投与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有机结合起来,把公益创投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项目,投入专项资金、提供专门场所和必要设备等支持公益创投。从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扶持社会组织创业的启动资金,让社会组织创业就业者得到更多的政府资金、项目等扶持,政府积极搭建宣传推介等服务平台。
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规定,运用政策引导、政策优惠、税收减免、专项奖励等政策手段,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企业、各类基金会投身于公益创投,让公益创投的投资者和公益组织的创业者享受更多更好的政策优惠和制度支持。公益组织的财务透明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重点,应当建立公益组织财务监督机制,统一建立和推行公益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标准,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业务培训,通过财务监督推进和完善公益组织监管。
02
引导企业提高公益自觉性
通过政策激励、表彰奖励和宣传推介等多种形式,激发更多企业的社会责任,发动更多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加入公益创投,共同打造规范、专业和可持续的公益组织培育发展平台。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公益组织、社会企业对接,寻求从“公益”立场出发创造新的“商业创新”商机,将企业经营理念运用于“社会创新”实践。引导企业积极探索尝试以商业模式来运作公益组织,并将以此获取的收益投入新的项目运作。从企业经营角度对公益组织输入包括资金、志愿者、战略规划、财务管理、品牌营销等各方面能力,使被支持的公益组织迅速成长。
03
完善公益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企业和大型社组织必须把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服务组织作为利国利民利己的大事好事来办,通过更多的公益创投项目资助和模式创新,优先发展“公益组织孵化器”等机构,加快培育和发展更多更好的社区公益组织,发掘更多有志投身公益领域的“社会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工作者”等。注重吸引和扶持海外留学人员、大学生投身于社会组织创业就业,还要高度重视引导、规范和扶持草根组织参与社会公益建设和公共服务。
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都是我国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政府提供激励政策和引导手段,企业以可持续发展原则履行社会责任,社会组织提供企业无法提供的社会服务。 公益创投是创新性整合政府、企业及社会组织力量和资源,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优化方式。目前,公益创投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如何加强规范监管和科学运作,防止企业借机避税偷税逃税,保持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确保社会效益最大化,还需要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