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如今,不少热心网友在朋友圈里呼朋引伴做公益,传递满满的正能量。然而,网上许多求助信息真伪难辨,有的夸大病情、困难,有的隐瞒家庭财产状况,甚至造假骗捐、借“悲情”进行商业炒作,让人们在献爱心时感到无所适从——
朋友助阵半年寻包上千
半年前,合肥市公安局视频侦查支队民警、“寻包达人”陈小虎建起微信群,邀请朋友一起“寻包”。如今,这个微信群内的朋友总数已达274人,包括公安民警、的哥的姐、热心市民、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及公交车调度站负责人等,“寻包达人公益组织”也应运而生。
帮助蒙城孩子找到价值20多万元的人工耳蜗,为单亲妈妈寻回丢在公交车上的6000多元财物,替四川失主寻回存有重要资料的笔记本电脑……在“寻包达人公益组织”微信群里,失主和丢失财物成功“对接”的信息每天都在更新。有的失主弄丢了的宠物和快递包裹,也向他们寻求帮助,并且得以顺利找回。
借助合肥公安部门的资源和互联网,半年来,陈小虎和他的朋友们成功“寻包”上千次,总价值达数百万元。而在过去3年的时间里,陈小虎个人利用休息时间为300多位失主找回遗失的物品共计300余件,挽回了300多万元经济损失。
“和朋友们一起‘寻包’,比一个人的力量要大很多,朋友圈里的公益潜能被激发出来,可以帮助更多人。”陈小虎告诉记者,朋友圈里每个人都是公益活动的参与者,大家各有专长和自己的信息渠道,有的还有自己的团队,“寻包”速度更快,效率更高,影响更大。一些热心的哥的姐和出租车团队负责人,还帮忙为失主和捡到物品的出租车司机联系沟通,使丢失物品的回归之路更加顺畅。
“过去遇到有乘客丢包、丢手机的,出租车司机很少会主动寻找失主,一般都是交到运管处等失主来认领。 ”出租车司机、合肥立恒雷锋车队队长张立新说,去年,他带着自己的团队一起加入“寻包达人公益组织”后,车队司机再捡到乘客遗落的物品,总会联系张立新在群里发消息,帮忙找失主,有时只要短短几个小时就能物归原主。
像合肥立恒雷锋车队这样整体加入“寻包达人公益组织”的,还有908车队、102.6车队等近10支队伍,这些车队多的有二三百人,少的也有二三十人。 “寻包达人公益组织”的微信群里,还有3位公交车调度站站长,每个人都掌握着合肥市一条公交车线路的信息资源。
“有一种感动,叫你不认识我、但你愿意帮助我。”“我唯一能报答的,就是做个善良的人,传递更多的爱。 ”通过众多受助者的朋友圈,陈小虎和他的“寻包达人公益组织”收获了更多人的认可,也收获着越来越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去伪存真挤掉求助水分
作为我省“第十届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合肥志愿者之家公益组织现有4000多名注册志愿者。良好的口碑和志愿服务业绩,使得该组织每年都收到大量来自朋友圈的求助信息。
“很多求助信息都是让我们捐款捐物,或是转发扩大影响。但当我们对信息的真实性加以调查求证时,却发现其中90%以上都存在‘水分’,最常见的是夸大病情和贫困程度,有的带有商业炒作痕迹,有的根本就是谣言、发布者纯粹为了提高关注度和点击量。这让我们感到非常困惑,无所适从。 ”合肥志愿者之家负责人洪云子介绍,如果参与救助,势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去核实信息真伪;如果置之不理,又可能漏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针对这一情况,洪云子和她的团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我们加强组织内部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关口,明确4000多名志愿者中仅10人‘有权’在各QQ群、微信群内发布求助信息,分别为队长、副队长、党(团)支部书记及宣传组长。每发布一条求助信息,都要注明信息核实人姓名,由发布者和核实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其他志愿者想发布求助信息,要提出申请,经核实后确有必要发布的,再从上述10人中选出一人发布。久而久之,大家只看“一个口子”发出的信息,那些未经核实擅自发布或转发的求助信息,在群里基本无人理会。
近年来,一些网上发起的公益活动因为涉嫌骗捐、商业炒作等频频被媒体曝光,也引起人们对网上公益可信度的质疑。合肥志愿者之家的志愿者中,有不少身在外地或国外,主要通过网络了解、参与公益活动,捐款捐物。怎样打消他们的疑虑? “之家”的做法,一是公开透明,所有的账目、捐助对象、物品发放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或QQ群和微信群等公布,做到有据可查;二是主动接受政府等第三方力量的监督。
“我们会主动邀请受资助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和学校领导等,一起发放救助物资、助学资金,接受他们的监督,并拍照为证。 ”洪云子说。
网上公益期待规范监管
“罗尔事件”过后,蚌埠市民朱女士对朋友圈发起的各类公益活动,已经不再关注。 “朋友圈里的东西太不可信了。 ”朱女士感叹。
去年,朱女士在朋友圈里看到罗尔的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被深深打动,她转发了该文,并给了打赏。谁想到,罗一笑的父亲罗尔很快被曝光有数套房产、有公司且女儿看病可报销不少费用。 “我不是说这种情况不能帮,就觉得不能拿亲生女儿的病情炒作,更不该隐瞒家庭真实的财产情况。 ”朱女士认为,对网上的各种公益活动,应该规范监管,至少要保证求助信息的真实性。
依据我国《慈善法》,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现实中,很多人遇到困难会在网上求助,其中不少求助信息都是让大家捐钱。 “这类行为是合法的个人求助、还是违法募捐,存在不小的争议,所筹善款的管理和使用,也存在监管空白。对此,法律法规应该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刘夕礼律师表示。
“我们现在很少接受来自朋友圈的求助,主要是核实信息的成本太高,很难在短时间内核实到真实情况。相比之下,我们更愿意参与街道、社区、医院、学校等发起的公益活动,后者公信力更高,而且受助对象大多在本地,真名实姓,一查便知。 ”洪云子坦言,在难以判断网上信息真伪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帮助触手可及的“身边人”。
陈小虎认为,朋友圈里的公益活动是否可信,要看公益活动的发起者是谁,他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没有监管措施。如果公益活动的发起者“身份不明”,而且只是募捐财物,却对财物的花销使用没有做到规范透明,没有第三方监督,未花完的善款如何处置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这样的公益活动,他提醒网友最好不要参加。
·延伸阅读·
《慈善法》禁止个人公开募捐
去年11月发生在深圳的“罗尔卖文网络筹款救女”事件一度引发舆论风波。罗尔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罗尔事件”是违法的变相募捐;而个人求助是公民的权利,法律并不禁止。
如何区别个人求助和公开募捐?个人遇到困难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寻求救助?郭林茂指出,现在很多人在互联网上诉说自己的困难,公布自己的账号募捐,这种变相募捐要受到法律惩处。
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禁止个人公开募捐。该法律规定,公开募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公开募捐的主体必须是慈善组织,第二是必须取得募捐资格。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个人没有募捐资格是不能进行公开募捐的。 “没有这两个条件限制,就属于变相募捐,是违法的。 ”郭林茂说。
那么,个人遇到困难该如何寻求帮助?郭林茂说,个人求助是公民的一项权利,法律不禁止。在我国,个人有困难寻求救助的渠道是畅通的。个人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政府求助;《慈善法》规定,个人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个人可以向慈善组织求助;《慈善法》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募捐活动,个人遇到困难也可以向本单位、本社区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