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应用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微公益等多种募捐形式作为官办慈善的补充取得了较大发展。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
网络募捐毫无疑问是符合“互联网 ”大潮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网络募捐低成本、高效率的优点理应得到肯定。
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开放性,募捐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保障,诈捐、骗捐事件的不断出现也不足为奇。另外,网络募捐善款的使用和余款流向,也往往缺乏透明和监管,容易引起社会争议,伤害慈善募捐的公信力。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网络募捐平台泥沙俱下,网站、微博、论坛、QQ群、游戏,只要有网民去的地方,就可能有网络募捐的存在,一般人不容易分辨真伪;二是网络募捐很多时候成了点对点的行为,公众给私人账号捐款,缺乏必要的中间监督环节,募捐资金的使用、善款余额的处置等都缺乏透明监督,甚至出现了“携款出走”的事件。
化解网络募捐风险,应该对症下药,采取多种措施综合整治:
首选,规范网络募捐格式协议。尽管网络募捐可以对所有公民、团体开放,但应该规定网络募捐格式协议,包括募捐的事由、数额、用途以及余款的处置等,都应该有明确的协议,从而让大众一目了然、“愿者上钩”,也为追究违约责任打下基础。
其次,强制进行中介监管。只要是面向不确定对象的募捐活动,都应该禁止私人账号募捐。政府可以指定中介机构同网络募捐对接,并提供免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募捐格式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事由的真实性调查、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处置的信息公开等,从而避免募集资金任由募捐人自主决定。
第三,扶持网络募捐平台建设。一方面要对各种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募捐资质认证,避免募捐平台的杂乱无章;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应该自建或者资助公益组织建设正规的、有影响力的网络募捐平台,方便各种网络募捐活动的高效开展。
最后,要根据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结合网络募捐的现实,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使网络募捐的各个环节都有法律加以规制,对违法的网络募捐行为进行依法处置。同时,在公共服务和扶持跟上的情况下,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激发大众爱心的同时,也要提醒大众避免被诈捐、骗捐,切实化解公众对网络募捐的风险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