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文明网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加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龙头工程。改革开放35年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对于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评出。中央文明委文件规定,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实行届期制,具体申报程序为:申报城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进行自我测评,符合标准、条件后,市文明委自愿向省文明委提出申请,省文明委审核后按分配名额向中央文明办提交推荐报告。
全国文明城市定义:全国文明城市是指满足以下标准的城市: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
坚持科学发展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市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较高。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详细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的发展脉络: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到全国文明城市
从三明、张家港经验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初期阶段
1984年6月,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在福建省三明市召开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会议,推广三明市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提出要创建更多的文明单位,向文明城市的目标奋进。1995年10月,中宣部、国务院办公厅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随后中宣部又在张家港市举办市委书记精神文明建设研讨班,总结推广张家港市"一把手抓两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经验,在全国掀起了学习张家港、创建文明城市的热潮。>>>详细
1996 年 10 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第一次把文明城市与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并称为“ 三大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写进党的《决议》,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成为全国各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全国迅速掀起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热潮。1997年—1999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先后在全国集中宣传推介了10个城市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经验,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掀起新高潮。 >>>详细
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志着文明城市创建进入新的阶段
1999年9月即建国50周年前夕,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10月,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2003年9月,中央文明委在经过近8年的探索、试点和论证的基础上,正式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标准,决定在开展两届“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评比表彰工作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于2005年9月开展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活动,标志着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详细
全国文明城市必须具备六个条件 八个标准
申报全国文明城市的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获得并保持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申报前连续两年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申报前12个月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无严重违纪、违法犯罪;申报前12个月内未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申报前完成国务院下发的节能减排任务;未发生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的恶性事件。
全国文明城市的八个评选标准是: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详细
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依据:《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
为了给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评判依据,中央文明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并逐年进行修改完善。中央文明委依照《测评体系》对申报城市进行审核、征求意见后,委托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对申报城市进行实地考察测试评分。根据2013年版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测评体系共设置4个测评类别,分别是:重点工作、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数据采集方法主要采用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媒体调查四种方法。
重点工作项包括:学雷锋工作部署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志愿服务社会宣传、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情况、“道德讲堂” 建设使用情况、文明餐桌行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网络文明传播、市民评价等十个方面内容;
公共环境项包括:公共场所环境、街巷环境、市场环境、小区环境、餐饮店环境及市民评价六个方面;
公共秩序项包括:交通秩序、车站码头秩序、剧场赛场秩序及市民评价四个方面;
公共关系项包括:社区人际关系、窗口行业服务及市民评价三个方面。
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首先考核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学雷锋活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我们的节日”、网络文明传播等重点活动,其次考核最能综合反映城市(区)公共文明程度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和公共关系方面指标。从2009年开始,中央文明委在评选年的前两年也委托调查机构采取暗访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进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分数分别按第一年、第二年相应比例与评选年测评分数共同计入总分。
2012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结果
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区)荣誉称号的城市
2005年10月,中央文明委评出第一批全国文明城市(区):
全国文明城市名单(9个):厦门市、青岛市、大连市、宁波市、深圳市、
包头市、中山市、烟台市、张家港市
全国文明城区名单(3个):天津市和平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北京市西城区 >>>详细
2009年1月,中央文明委评出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并对首批全国文明城市进行了复查。
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省会、副省级城市(3个):成都市、南京市、南宁市;
地级市(6个):惠州市、南通市、东莞市、马鞍山市、苏州市、大庆市;
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静安区、重庆市渝北区。
县级市(2个):新疆库尔勒市、内蒙古满洲里市。>>>详细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厦门市、大连市、深圳市、宁波市、包头市、烟台市、中山市、
张家港市、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和平区。>>>详细
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
省会、副省级城市(9个):长沙市、广州市、福州市、长春市、杭州市、郑州市、拉萨市、银川市、贵阳市;
地级市(14):临沂市、常德市、扬州市、长治市、淄博市、鄂尔多斯市、洛阳市、绵阳市、宜昌市、唐山市、江门市、嘉兴市、常州市、克拉玛依市;
直辖市城区(3个):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长宁区、重庆市渝中区;
县级市(1个):绥芬河市;
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区)(23个):
省会、副省级城市:厦门市、成都市、大连市、南宁市、南京市、宁波市、青岛市;
地级市:惠州市、东莞市、大庆市、马鞍山市、南通市、包头市、烟台市、苏州市;
直辖市城区:北京市西城区、天津市和平区、北京市东城区、重庆市渝北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县级市:张家港市、库尔勒市、满洲里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