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腾讯评论
才让多吉 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6月初,女童小柯身患罕见病脊索瘤,通过网络求助,其个人账户共获社会捐赠648.43万元。7月1日9点,南京4岁女童小柯及其父母乘飞机前往洛杉矶儿童医院治病,还配备了四名医护人员随行,而留在他们身后的是遍地的质疑和退钱的呼声。(7月3日《华商报》)
民间最早的质疑来自这个求助家庭拥有三套以上的房子和私家车,随后是如何保证善款的合理使用以及透明化。最终质疑的升级是病童的父亲江柯在向台湾林口长庚医学中心支付了31 .91万美元的治疗保证金后,又决定去美国治疗,导致需要赔偿包括前期医疗诊断和取消预订包机费用共计36万元人民币(5.7万美金),受助家庭的这一决定,遭到了包括为应对社会而委托的善款托管机构以及网友的普遍质疑。
同样的事情在台湾也有发生,2013年6月,台湾东森电视台主持人俞娴17岁的女儿润润身患罕见病,在网上发起“抢救润润,台湾人民动起来”劝募行动,后被人举报,涉嫌违反“公益劝募条例”及相关规定,官方要求依法向社会公众返还非法劝募所得善款1000多万新台币。
一起充满正能量的社会救助,转眼间就演变为人间龌龊的狗血剧,一个家庭可随意募集648万善款,任意支配而无人干预,问题究竟出现在哪里?简而议之是慈善管理的问题;认真思考是社会治理结构的失衡。这样的怪现状与当下在社会治理方面的乱象与现实——— 选择性执法、自身社会服务缺失、公信力丧失等密不可分。
南京江柯一家公然违背法律、法规的问题,为什么民政执法部门没有出来制止呢?这多半与社会福利制度不健全,民政部门担忧其“严格执法”引发社会大众对救济制度缺位的质疑,让自己惹火烧身。这后面,是民政部门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没有完全履责所导致的不自信。所以,民政部门没有办法按照制度办事,没有办法确保用一套统一、完整的目标和规则在社会治理中严格执行。江柯一家看到社会质疑一浪高过一浪以后,一家人连夜在质疑声中带着648万善款,包飞机去美国治病,而无人敢管。当地民政部门呢?更多地是在稳固其“执法权”的考量中观察社会的反应强度,并根据社会反应来把握自己的执法力度,也就是大家熟知的“选择性执法”。
台湾“卫生与福利部”在“俞娴女儿润润募款案”处理中指出,该案涉及违反“公益”即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故不得为特定个人发起劝募,所以,给予制止并勒令其将所募善款退还社会公众。叫停并阻止“俞娴女儿润润募款案”后,虽然,东森电视台购物频道主持人俞娴在社交媒体上叫骂道:“检举的人,你没有心肝肺吗?”继而痛批“劝募法是个烂法条该改一改”,而台湾社会和网络均反应平淡,鲜有人响应。
为什么台湾社会和网络对东森电视台购物频道主持人俞娴的“苦情牌”反应平淡,背后是台湾社会成熟的慈善逻辑———俞娴不能利用自己的社会身份影响公众来为自己的女儿谋福利,毕竟,社会慈善资源是属于这个社会的每一个人,这些资源应该以多数人的利益为主导来获得。
在这个问题上,大陆的情况恰恰与之相反,“利用市场手段来发展公益”的观点在“公益圈”有一大批人支持。其大意是:在慈善资源稀缺的情况下,谁有能力、有条件,谁就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谁就有权利获得更多的救助。薛蛮子发起的抢救“晴天”,前几天和红十字会打官司的贫血姑娘“白雪”,都是遇上一个嗓门大的主,就能获得远远超出自己正常治疗所需的救助,而更多的人是颗粒无收。这在一个成熟的公益社会看来,事实上就是“个人掠夺行为”的道德化和合理化。
公益的“市场化”配置的结果只会让善款流入有能力的“被救助人”手里,显然,拥有三套房子和一辆车的江柯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他中产的社会地位让他轻松地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为他四岁的女儿募集了648万元的善款,足以让他可以包飞机出国治疗,任性到可以随意放弃几十万的“违约金”而毫不犹豫,侠肝义胆的公众捐出的善款就成了他的“社会资源能力”。
慈善公益的人道原则是根据人们遭遇苦难程度来安排救助顺序,而不是根据被救助者的能力来安排救助。同样,理性的慈善公益捐款人也是愿意帮助更需要帮助的人,而不是一窝风地去帮助那些有能力获取传播资源,手里拿着麦克风的“受助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对慈善公益救助的市场化配置都是对人道主义原则的亵渎,是对捐款人意愿的违背。
“救助人”包飞机治病,任性地随便扔掉几十万违约金,且不说其募款行为是否合法、公平,就其现在的行为显然是违背了捐款人的意愿。这一家人如此“任性”却毫发无伤,这些让“公益圈”很热闹的“募款能手”,天天干着“劣币驱除良币”的事情,被人追捧、无人问津,所有这一切怪现状,社会不仅看不到主管部门执法的行动,甚至看不到他们鲜明的态度。
面对互联网和民间慈善公益组织的兴起,中国慈善公益组织面临的却是社会管理失效的危机,过去的理念、方法和工具已经与当下管理实践完全脱节,这其中有部门利益所致,也有社会变迁之因,这需要民政管理部门拿出胆量与勇气,否则他们面对的就不是慈善公益圈子的不满,而是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