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团市委宣传部
各基层团委、志愿服务组织:
根据共青团中央、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27号)的要求,以及我市2015年全市春运工作部署,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2015年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现将相关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今年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春运工作关系千家万户,春运志愿服务工作一直是共青团和广大志愿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品牌,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行动。2015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团中央、团省委等部门已下发文件通知,并召开工作会议。市政府成立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团市委为成员单位之一。各基层团委要提高对春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当起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和督促抓好春运志愿服务工作。
二、做好工作统筹谋划和协调对接。要做好相应工作统筹协调,尽早谋划,分统部署,在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各镇街、部门的带领下,加快完成招募春运志愿者,指导完善志愿者队伍的组建和管理。切实做好本地“暖冬行动”服务的供需对接、具体组织落实等工作。
三、形成工作声势,加强服务管理。要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于2月4日(春运第一天)前后广泛开展“青春志愿行温暖回家路”为主题的“暖冬行动”集中启动和服务活动,鼓舞队伍士气。在全社会形成统一声势。依托“东莞志愿者网”与“志愿东莞”微信服务平台开展春运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实现春运志愿服务的项目化和岗位化运行。
四、建设春运志愿服务站点。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在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港口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设置春运志愿服务站点,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寻求帮助,要参考我市 “我是你回家的航标”、“服务车站坦诚关爱”等优秀春运志愿服务项目,策划开展具有特色的春运志愿服务项目,为出行乘客提供温馨和便捷服务,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五、加强春运志愿者激励和保障。要协调有关部门确定志愿者服务岗位,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抓好志愿者岗前培训工作,为志愿者服务提供基本条件和保障,做好志愿者考勤评优等工作。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畅通应急响应渠道,遇到突发事件要在2小时内上报市春运办及上级相关部门。各基层团委、志愿者协会(中心)要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并为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统一购买保险,保险费用为1元/人,保险业务联系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姓 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杨 琳 |
13910842243 |
yanglin61@beij.picc.com.cn |
李 颖 |
010-58615146 |
liying147@beij.picc.com.cn |
张然(理赔) |
010-67199735 |
zhangran03@beij.picc.com.cn |
(投保邮件请给杨琳、李颖两位联系人同时发送)
六、大力加强媒体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活动期间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团属微信群、微博、网络等推送活动信息;要建立与当地春运办和各交通行业的信息联动机制,综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注重社会影响,创新宣传方式。春运期间,各镇街志愿者协会报送春运志愿服务简讯不少于2篇,并在春运志愿服务站点以及人流集中交通枢纽张贴活动海报(附件5),营造全市共青团、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春运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各基层团委、志愿服务组织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动工作落实,并于2月5日前将《“暖冬行动”信息统计表》(附件3)和《“暖冬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活动期间及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形成信息报送。
联系人:黄永乐、罗淑芬、彭俊妮,联系方式:22219564,邮箱221956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