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协会通讯 > 正文

德国志愿服务情况报告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2-01-12

来源: 皮钧

  应德国联邦家庭、老人、妇女与青年部(以下简称“德青年部”)邀请,我与中国青年代表团5位同仁于2011年9月11日至16日访问了德国。德国作为欧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志愿服务工作是非常值得研究和借鉴。

  一、德国志愿服务的特点

  德国志愿服务既有一般意义上西方发达国家的特征,又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国家主导,二是鼓励公民自我组织起来,为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是为改变二战后德国的国际形象、培养青年一代的国际视野而采取的战略性举措。在二十一世纪初,是为应对社会个体化趋势带来的助人意识与责任意识不断下降的危机,避免“私我社会”蔓延而倡导的全社会共同行动。总的来说,德国志愿服务法律基础健全,规划着眼长远,机制运行合理,重视发挥政府、专业机构和民间组织合力,强调组织者的职业水准和专业能力,并能够依据经济社会生活的变化而进行有序调整。

  (一)在宏观上重视立法基础

  德国志愿服务立法严谨。一是联邦议会先后制订了《奖励社会志愿者年法》、《奖励生态志愿者年法》和《奖励国际志愿者年法》等法律,鼓励青年积极投身社会、环保与国际志愿服务,为志愿者从事专业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立法中积极使用财政税收手段支持志愿服务。联邦议会修改了《公益法与捐赠法》,消除了捐赠法中的机制障碍,明确了志愿者赔偿责任与意外事故保险,引入了志愿服务实际支出抵偿款(如车费、电话费等)的免税额。三是志愿服务被广泛纳入医疗卫生、劳动力市场、信息、法律咨询等各政策领域的立法措施中。四是促进志愿服务、家庭生活与职业生涯之间的可协调性。2011年7月1日德国取消了兵役制度,联邦议会迅速修改法律确定了志愿服务可以替代兵役和民役。

  (二)在理念上重视社会整体规划,公民多元参与

  我们在考察中与德国有关专家反复讨论德国志愿服务的基本理念,获得了两方面的启示:一是通过志愿服务必须达到维护国家认同和共同价值观的目标,因此国家必须对志愿服务给予整体规划。二是通过志愿服务必须达到提升青年个体素养与能力的目标,因此志愿服务应作为非正规教育的重要内容。

  德国志愿服务不以具体内容而以时间投入和个体素养提升为导向,重视以不同方式将志愿服务、家庭生活与职业生涯结合起来,以应对志愿服务专业化和职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带来的问题。德青年部调查显示,志愿服务促进人际交往、提升个人能力的作用对于青年特别重要,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志愿服务本身。

  二、德国志愿服务中值得借鉴的做法:

  重视制度设计的科学性,重视现实运行中的系统性,是德国志愿服务中最值得借鉴的做法。

  (一)重视运行结构与运行程序的合理性

  德国政府志愿服务主管部门重视研究基本规律,主要提供服务模式,并不限定服务领域。志愿服务运行各要素从理论到实践被反复论证并反复检验,有效确保了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1.认证规范。德国志愿服务认证制度包含了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机构认证。只有那些经过认证的机构才能开展志愿服务。德青年部授权一些中介组织对各类社会组织进行认证,一般三年一次,定期抽检。二是志愿者认证。只有在一家社会福利机构中从事全职、一定时间以上的志愿服务后,才可以被认定为一名志愿者。志愿者在服务结束后获得志愿者证书。三是认证一视同仁。符合条件的机构和组织无论大小均可获得承办联邦项目的权利。斯图加特市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协会只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在100多名志愿者的参与和支持下,2011年内已经组织了37次志愿者行动营活动,世界各地500多名青年志愿者参与了服务。

  2.角色明确。德国志愿服务运行中有三个明确的角色,即派遣方、接收方和协调方,各方均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为志愿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派遣方主要负责项目筹备、服务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及志愿者保险。接收方主要负责志愿者食宿、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方负责项目申请、中期评估、总结督导等工作。这种角色定位保障了项目运行的合理有效,保证了志愿者的所有需求都有人负责。同时,志愿者的角色也有明确的定位,即志愿服务不允许代替正常的授薪岗位的工作。如志愿者到养老院服务,只能够利用业余时间陪老人聊天、读书、散步等,严禁从事应由专业护工从事的工作。这一原则在各领域均得到严格执行。

  3.独立运行。德国志愿服务的独立运行包含三项内容,一是各项目是独立的,各项目之间在设计时就不允许形成交叉,尽量将人力、物力、财力效益最大化,并便于评估服务效果。二是每一个志愿者在固定时间内只允许参与一个服务项目,不能够参与多个服务项目。三是鼓励长期参与。调查显示,德国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平均已有约10年(有32%的人甚至达到10年以上)。志愿服务也越来越着眼于中长期。

  (二)重视教育学对志愿服务的支撑

  以教育学知识支持志愿服务是德国志愿服务的一个重要特征。主要包含两项内容,一是重视培训。德国志愿服务一般在6个月到24个月之间,均要有25天的事前培训(其中包含5天的政治培训),主要由教育专家传授各种知识、技能,引导青年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想法。培训中,青年的一切建议都会得到重视,一切想法都会被倾听,这被认为是教育学知识在非正规教育中最重要的应用。二是为志愿者提供教育学指导。每一名志愿者在服务期间都会得到一至两名导师的全程指导,帮助他们解决在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导师必须是品德高尚、具有教育学专业知识的人,可以兼职。

  (三)重视资金的合理分配

  德国对志愿服务的资金支持丰富而有效。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社会整体出资结构合理。政府是志愿服务的主要出资人。在社会志愿服务、生态志愿服务、国际志愿服务中,政府出资占90%,7%来自各组织会费,只有3%来自社会捐款。德国法律不允许商业机构过多介入志愿服务工作。2011年,德国联邦级预算共安排志愿服务经费3.5亿欧元,支持3万个社会志愿服务岗位和3000个国际志愿服务岗位。二是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分配,充分保障各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志愿者的基本支出。德国一个志愿者的运行费用约为700欧元/人/月。派遣方可以一次性获得480欧元/人的资金用于项目筹备及总结评估,接收方可以获得450欧元/人/月的费用,用于支付志愿者食宿、培训、日常管理等费用,志愿者可以获得105欧元/人/月的零花钱。

  (四)重视组织体系的完善

  志愿服务组织体系的建立是确保志愿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的基本保证。德国特别强调基层原则:从地域上看,下一级层级优先负责。这是针对德国作为联邦制国家的各层级(联邦、州与地方)之间关系以及与欧盟之间的合作而设定的。从功能上看,社会组织优先负责。这是针对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分工而设定的。政府对志愿服务的支持主要通过资金、项目、政策等手段,引导各方实现有效联接,保证各项工作形成聚合效应。

  德国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分支机构。如德国志愿服务台项目受欧盟和德国联邦的委托,在欧洲33个国家建立了协调处,在各联邦州与地方设立了900个办事处,与当地的信息传播机构、职业机构进行联系,提供志愿服务岗位信息,同时将项目信息向社会广泛传播。另一种是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德国志愿服务组织非常重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但所有的合作伙伴必须得到项目发起组织的认证才有可能长期合作。

  (五)重视信息和技术支持

  注重收集有价值的信息和广泛应用新技术在德国志愿服务中表现得非常突出。获取认证的机构每年都会向社会发出上千封信函与传真,提出合作意向,征求合作意见,收集整理社会各界及志愿者本人对志愿服务项目的反馈信息。德青年部经常组织权威机构对各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内容涉及志愿服务的规模与结构、志愿者群体组成及其服务效果。这些权威机构除了调查已经完成的志愿服务行动,也评估那些未参加过志愿服务的青年的服务潜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激发这些青年服务潜力的建议。各社会组织均建有较完备的志愿者网络信息系统,这些系统在收集、发布项目信息,提升志愿者个体素养与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掌握大量的信息,德国较大的志愿者组织多数可以承担社会管理“智库”的角色。(作者系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何欣】
相关文章:
分享到:
上海青年志愿者:

上海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启动2012年韩国丽水世博会中国青年志愿者招募工作。[关注]

精彩图片更多>>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发展,既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问题,也是共青团重要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