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文明网
爱心可储蓄,有德应有“得”。1月14日,记者了解到,江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实施意见》,让江西志愿服务行稳致远。
成立1-2个省级志愿者培训基地
县级(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志愿服务组织注册资金、场所、会员数量等条件,对于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应成立志愿服务组织。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利用工作之余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江西省将依托江西省团校成立江西志愿者学院,依托高校成立1-2个省级志愿者培训基地,各设区市要重点打造1-2个培训基地,县(市、区)也要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此外,要逐步建立师资完备、教材规范、分级分类的常态化志愿服务组织培训,省、市、县三级均应组建志愿服务培训师资库。
在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志愿服务站点
江西省提出,推动行业部门成立环境保护、医疗救助、法律援助、应急救援等专业志愿服务组织,提高专业队伍比例。鼓励医务、救援、心理辅导、文化、科技、体育、法律咨询等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成为注册志愿者。鼓励志愿服务组织通过参加公益创业、创投等途径,妥善解决志愿服务运营成本问题。
江西省将对省内现有的志愿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整合,完成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无缝对接。将在城乡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市民服务场所全面推进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及时匹配志愿服务供给与需求。同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力度,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承接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的志愿服务。
鼓励单位将志愿服务作招聘依据
各地要建立健全全省统一、规范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把提供志愿服务与优先接受志愿服务相结合。
鼓励各地对“星级志愿者”在入学就医、就业创业、金融信贷、社会保障、交通旅游、文化生活等方面实行守信激励。鼓励各部门将志愿服务时间作为本行业、本领域相关评优、评先工作的重要参考。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志愿服务时间作为招聘用工的依据。
江西省还将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志愿服务组织进行表彰激励,优先推荐各类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评各级“道德模范”“劳动模范” “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赣鄱慈善奖”“博爱大使”“博爱单位”。(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