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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免税”是多赢之举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5-12-28

来源:温岭日报

赵志轩

  赵志轩

  “慈善捐赠免税”

  是多赢之举

  赵志轩

  捐赠财产做慈善,要不要免税?被捐赠的受益人,该不该交税?12月21日,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税收优惠问题,二审稿作出相应修改,增加“扶贫济困”可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规定。专家建议,“税收优惠”规定还应与专门税法相衔接,才能让这些“口惠”真正变成“实惠”(详见12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捐赠财产做慈善,无疑是一种向社会传递文明、奉献爱心的具体表现。而如果对捐赠财产做慈善和捐赠受益人减免税费,最终受益的不仅仅是捐赠受益人,更是激励人们行善的慈善事业。仅从这一点而言,笔者认为,对捐赠财产做慈善免税不但有益无害,而且会将慈善捐赠文明与爱心无限放大,使更多人受益。此举不仅使捐赠者在做好事的同时受益无穷,而且也有利于营造行善的环境,鼓励更多民众积极行善。

  众所周知,捐赠财产做慈善的最终目的就是让那些处于贫困线和真正贫穷需要帮助的人群得到及时救助和帮扶。而如果对捐赠财产做慈善和捐赠受益人,也像其他行业和工作者那样严格要求其“照章纳税”——无情地削减救助款的话,很显然,这种做法在常人看来不但不近情理、不人性,更是对慈善事业的严重挫伤和打击。

  然而,按照我国当前政策规定,并不是捐赠给任何一个公益组织的行为都可以让捐赠人享受减免税。只有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才可以。而要成功获得税前扣除资格,申请方需要符合多项条件,包括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申请前连续2年度检查合格或者最近1年度检查合格且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在3A以上等。面对如此背景,如果“慈善捐赠免税”最终立法通过,很显然,必将为慈善捐赠扫清不少“困难”和“路障”,从而有利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壮大。

  说到底,“慈善捐赠免税”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很多国家都立法予以明确,为的是鼓励民众行善,降低做慈善的成本,推动慈善行业的发展。我国目前的捐赠减免税费政策却存在诸多“先天不足”,阻碍了日益蓬勃发展的慈善事业。因此,无论是为了鼓励和倡导人们积极参与捐赠财产做慈善,还是为了使被捐赠的受益人最终受益,尽快让“慈善捐赠免税”立法落地,不仅是人性之举,有利于慈善事业蒸蒸日上、做大做强,而且会将这种爱心和义举发扬光大、传承下去。一言以蔽之,捐赠财产做慈善免税,实乃多赢之举。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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