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羊城晚报、人民网 杨佩昌 田嘉力
【主编观点】捐款行善,到底该不该匿名?这个问题涉及个人价值取向,由各人自己决定就好了,不可强求或统一规定。但更重要的问题应该是:能否通过有效的制度确保善款使用公开透明,落到实处有效使用,令公众不必担心自己的捐款会被贪污私吞?倘若制度乏力,监督无效,即便人人具名捐款也是枉然。无论是否匿名,每一份捐款的背后其实都是一份信任与托付,是一份珍贵的善意和爱心,都应该被尊重,被善用。而且,匿名并不意味着捐款者是为了获得某种心理优势而处于道德高地,更不代表捐款者主动放弃了监督权,也不必然导致善款的管理黑洞——所以在这一点上小编不太同意第二篇文章的部分观点哈。(via公益慈善论坛主编张以勋)
热衷于匿名捐款的德国人
来源: 羊城晚报 作者:杨佩昌
捐款做慈善在德国很普遍,但德国人做善事后并不喜欢留名。下面,讲讲我遇到的两个故事——
2007年,欧洲教练技术学院院长施密茨博士来北京讲课,连讲9天。最后一天,其中一位来自河北的学员突然从椅子上滑下来,倒在地上。大家赶紧叫来救护车,把病人送进医院。经过诊断,医生确诊这位学员得了脑溢血。
按照原计划,施密茨博士第二天就要飞回德国,但他临时改变决定,把机票退掉,留下来陪伴病人。有人不解:“这不是你的责任,为何留下来照顾病人?”施密茨博士回答:“如果你连自己的学员都不爱,还有什么资格当老师,尤其是教人提升素质的老师?”
由于救助及时,病人脱离了危险并很快醒了过来。有人提议,捐些款以缓解病人的经济压力。此事得到了大家的积极响应。施密茨博士带头,其他学员和培训组办方也积极跟进,迅速凑了几万元交给病人。有人还制作了一张写着捐款数额的小纸牌,让大家拿着和病人照相摆拍。见此情景,一向温和的施密茨博士马上严肃地喊停。他说:“我们不能炫耀自己的善举,否则就失去了慈善的本来意义。因为一旦把慈善作为炫耀的资本,你的善心将丧失殆尽。”
尽管大家并不完全理解施密茨博士的话,但没有人再提和病人照相摆拍的事。
2008年5月12日,四川发生严重的地震。同年7月,北京大学邀请德国领导力学院院长皮诺先生前来中国,参加北大高端培训“黄金周”活动。皮诺院长告诉我,他想为中国四川捐款,看用什么方式比较合适。我说:“你在北大演讲,正好要卖你的《领导力—核心揭秘》的中文版,何不把书款捐给灾区?”皮诺赞同我的意见。皮诺的演讲极富感染力,几箱书很快销售一空。
拿到书款后,皮诺让我陪他到邮局汇款。我说:“何不把书款交给北大,让北大捐给四川?这正好是一个宣传你的大好机会。”我的建议被皮诺很干脆地拒绝,他说:“最好直接捐给受灾地区,不要通过其他机构转手。”
到了邮局,他要求匿名捐款,这下轮到我急了。我说:“你捐款既不让北大知道,也不留下自己的姓名,这捐款有啥意义?”皮诺很认真地说:“慈善的目的不是做秀,而是让被赠者受益。捐款是净化自己心灵的一件好事情,如果用来炫耀,你的心灵就变得不纯洁了。”
皮诺院长一席话,让我若有所思。我这才想起,德国很多古老的建筑,包括古堡修复、博物馆文物的捐赠、教堂的建造和维修,很多都是私人捐赠,但并未看到如中国那样刻有捐款人姓名和捐款数额的“功德碑”或“功德牌”。德国古老建筑的修复,资金既来源于政府,也来自普通人的捐款,而且捐款所占的比重还很大。
那么,德国人为何热衷于匿名捐款呢?这很大程度上受宗教信仰的影响,因为在他们看来,即使别人不知道,但上帝也是能够看见的。再说,捐款是出于个人内心,给自己心灵一次提升和净化的机会,何必做秀给他人看?
我们应不应该匿名捐款?
来源:人民网 来源:田嘉力
2005年印度洋发生强烈地震并引发海啸,给东南亚、南亚和非洲等许多国家带来了严重灾难,超过14万的无辜生命被无情夺去,灾区人民面临生存的严峻考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中国红十字会已分三批通过双边、多边渠道将募集的66万美元救援款转至受灾国家。各地群众纷纷慷慨解囊,体现的是“献出你的爱,尽你的所能,捐献善款,援助那些受灾难折磨的人们。”
据介绍,群众可以通过三种方式捐款:一是到指定的捐赠机构现场募捐;二是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三是可让自己的亲朋好友代捐。受理捐款的机构特别提醒大家:“通过转账和邮寄方式捐赠的市民,应把自己的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注明,以便于返还开具的发票。现场募捐的市民,不应该匿名。因为这不利于返还发票和弄清钱款来源,也会给受捐部门工作带来不便。”
但仍然有人坚持“做好事不留名”。这不仅可以追溯到学雷锋的时候,甚至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讲究做好事不留名。古人说:“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自己有美德不必挂在口头上,讲究的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讲究的是“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提倡的是谦虚,不张扬,不图报,不以恩人自居。但也透出一种有恩于人的心态。做了好事于是就有恩于人,彼此就不再平等。我施恩但我不图报,我自愿放弃留名的机会,因此我是君子,我在做好事之外再一次获得心理优势,这也是一种“精神胜利法”。(注:这只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属此类者,不必着恼。)这种心理的根源于不能彼此平视。
中国的传统是讲等级的。处于不同等级的人彼此之间就不能平视。人与人之间,或仰视,或俯视,真正的平视,极为稀少。说起等级,人们可能立即就会想到官本位,其实等级观念并不仅限于官本位。凡是处于某种优势的人,比如握有签字权、放行权、打针权、发药权等等,就自认为高人一等。于是就有权俯视别人,而对方,马上就会以仰视的心态回报之。这是为什么呢?根源就在于平等人格的缺失,主体人格意识的缺失。有些率先富起来觉得国内已经装不下、必须要移民海外的人,在国内都是高等人,看多了人们的奉承和谄笑,受够了众星捧月般的待遇,猛丁出国还真是不习惯。在国外没人特别巴结他们,即使只是个酒吧侍者、饭店开电梯的工人,也都昂着脑袋自得其乐,并不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他们的服务是周到的,但他们并不自卑,他们认为诚实劳动,忠于职守,获得合理报酬,天经地义。因为平等的观念在他们那里比我们普及。对我们来说平等的观念太稀缺了,太应该补上这一课了。
我们再回到捐赠的话题来。受捐者有需要,捐赠者也有需要。“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人类社会生活,本应该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受援者不欠人什么,捐赠者也不是在施舍。救人危难,是人生一大美德。这次你有难我支援你,今后我有难处你支援我,彼此平等,彼此都保持一颗平常心。捐款后留名也就再正常不过了。捐款当然不必张扬,但也没必要讳莫如深。既然募捐款和善款的管理都需要透明,需要有监管手续,需要给捐赠者有个明白账,那么登记清楚捐款者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也就不可缺少。夸张一点说,假如捐款者都不留名,也不登记,必会导致善款的管理黑洞。作为具有现代意识的人,在捐款之后可以大大方方地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这无损您的美德。当然,如果您确实不愿意留名,那也悉听尊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