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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
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3-05-10

来源:

各省级团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书记处对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的总体要求,推动关爱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充分发挥项目专员在组织联系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的认识

       目前,全国已选拔5万余名关爱行动项目专员,他们在推动关爱行动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已成为关爱行动的骨干队伍。但是,部分地区对这支队伍重视不够,在选拔、培训、管理、激励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项目专员队伍作用的发挥,制约了关爱行动深入持续发展。加强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是深化关爱行动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关爱行动常态化、机制化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深化关爱行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按照务实、创新、以人为本的原则,选拔一批有热情、有能力、有经验的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负责人担任关爱行动项目专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通过统筹规划、加强培训、履职考评、有序轮换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专员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关爱行动深入发展。

       三、加强关爱行动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选拨

       项目专员主要从实际参与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的基层志愿服务团队中选拔。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要按照每个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至少配备1名项目专员的总体目标,制定招募选拔计划,指导市、县团组织抓好落实。按照质量和数量并重的原则,对项目专员队伍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吸纳一批活跃在关爱行动服务一线的骨干志愿者。

       (二)规范管理

       省、市两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要制定相应的项目专员管理制度,明晰工作职责,创新管理模式,发挥项目专员在团队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建立和项目专员之间的有效联系渠道,及时了解项目专员开展关爱行动的新情况,及时发现新问题,并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项目专员任期一般为1-2年,任满结束后,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参照《项目专员考评细则(试行)》,组织开展考核、定级和续聘等工作。对于不能胜任者或本人不愿担任者要及时更换人选。

       (三)加强培训

        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要按照三年内至少轮训一次的总体要求,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资料学习、调研指导、开展主题学习交流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项目专员的培训工作。各省级团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对于初任的项目专员要在上任3个月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志愿服务基本知识、关爱行动有关要求、团队管理办法、基本服务技能、项目专员基本职责等内容。

        (四)提供保障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工作机构要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争取捐赠资助和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探索建立“关爱行动公益联盟”,争取将无偿、有偿、微偿等方式结合起来,为项目专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注重激励

        要指导项目专员做好日常服务记录,探索建立以日常服务质量、团队鉴定评价、服务对象反馈为标准的社会化评价体系,定期开展工作绩效考核评价,完善认证管理制度。要注重挖掘和培养一批项目专员典型,及时总结他们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优秀的项目专员和团队,推荐参加中国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推荐担任各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个人会员,树立良好导向,促进关爱行动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团组织志愿者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项目专员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关爱行动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健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项目专员队伍管理水平,推动关爱行动取得新发展。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2013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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