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
儿童是公众高度关注的人群,也是众多公益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对象之一。临近年尾,回首2017,这一年我国的儿童公益事业、儿童权利保护工作可谓有喜有忧。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公益组织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参与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等领域发挥积极推动作用。这既为儿童公益组织指明了发展方向,也在机构治理和专业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社会上涌现出一大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儿童公益项目,但儿童公益行业也同样面临着整个中国公益行业在发展中无法避免的困难和挑战。资金短缺、从业者专业性亟待提升、组织管理不够规范,透明度和效率性问题仍备受关注。
今年11月20日是第28个国际儿童权利日,国际救助儿童会(以下简称“救助儿童会”)、北京博源拓智儿童公益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博源拓智”)、壹基金、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和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联合发起《一线儿童工作者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指南》倡导活动,希望在儿童公益行业中建立起一套符合儿童最大利益的一线工作人员能力素养培养标准和行为规范,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儿童公益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一年前的同一天,救助儿童会、博源拓智等机构还针对儿童公益组织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发布了《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为儿童公益组织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机构规范化指引,确保机构的运营和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
公益组织不是善款的搬运工,而是社会价值的创造者。公益组织将对未来社会的美好愿景融入到每一次项目设计和服务递送之中,通过价值的传递,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平等、尊重、友好、多元的社会。因此,公益组织开展帮扶行动的前提是保证受助者有尊严、可持续的发展自我。儿童公益组织在帮扶儿童的同时,除了保证受益对象得到有尊严的帮助外,还肩负着不断开展政策倡导和公众倡导,促进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体系完善的责任,将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的精神价值传递出去,提升社会公众的意识,近而推动全社会对儿童态度和行动的正向改变。
2017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开始。在辞旧迎新之际,多位儿童保护专家针对目前儿童公益组织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建议。我们构画国内儿童权利现状和挑战,呼吁更多公众关注儿童议题,倡导全社会一起加入到儿童权利保护的事业中来。
遵循《儿童权利公约》 坚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救助儿童会战略发展总监钱霄峰认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应是儿童工作的最重要原则,是开展所有和儿童有关的活动时的首要考量。《儿童权利公约》第3条指出,“法庭、福利机构或行政当局在处理儿童问题时,应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作为首要考虑事项”。
博源拓智理事长李萍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儿童公益组织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儿童参与等国际公认的儿童工作原则和方法并不熟悉和了解。对儿童权利认识不足极有可能给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不仅有可能损害儿童尊严和主观能动性,也会影响项目设计的理念和质量,并造成公益资源配置不均和浪费等问题。
壹基金儿童关怀与发展部项目官员裴筱认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应被解读为,儿童是拥有权利的独立主体,当儿童的利益与成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儿童利益为先,调整成人的需求和工作策略,而不是仅从成人的利益需求出发,忽视儿童的利益,包括儿童的感受、需求、风险和未来发展。
专家们同时认为,因为对儿童权利了解不足,一些儿童公益项目在项目设计和主要内容上缺乏儿童视角和基于儿童权利的形势分析,以及基于权利的项目目标设定和行动计划,导致项目对儿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分析不够深入和全面,项目开展过程中“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仅满足儿童和家庭一时之需要,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实现权利的长期视角。甚至还有一些项目看似满足了部分儿童群体的迫切需求,但实际对儿童权利的实现造成消极影响。
专家们建议,为了切实提高儿童公益项目的质量,儿童公益机构应推广基于儿童权利视角的系统的监测评估模型,一方面确保儿童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关键信息在各个领域的项目中得以实行;另一方面则通过每个领域评估指标的细化,确定该领域儿童公益项目的最低标准和项目管理流程,从而从整体上推进儿童公益行业的项目质量。监测评估还能够用更直观的方式、更有说服力及充分的信息向公众阐释公益项目对解决社会问题的积极贡献,这也是儿童公益机构有效回应公众质疑,提升自身公信力的有效途径。
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目前,公益与商业相互交融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儿童公益项目的筹款活动中,在提升公众参与体验和维护受益人隐私与权利保障的公益价值观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冲突。专家认为,儿童公益项目筹款伦理和价值观建设迫在眉睫。
在2016年多个儿童公益机构联合发布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有关筹款传播的建议是,“拍摄照片(视频)以及发布时需征求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照片不得随意公开发布,包括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尊重儿童的隐私,不私自打听和泄露儿童的个人信息。通过服务活动获取的儿童资料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避免任何人随意接触、随意获取。”
钱霄峰介绍说,救助儿童会不将受助儿童的具体联系信息提供给资助人,不会让资助者直接联系受助儿童,更不会随意让资助者去探访被资助的儿童,而是由专业的儿童工作者去了解儿童的情况,向提供资助人汇报受助儿童的情况。对儿童情况的介绍和进展汇报都要以尊重儿童的自尊,呵护儿童的自信为前提,而不是因为一时筹款之需,破坏儿童的自尊和自信。
提升儿童公益机构的规范性和专业性
作为儿童权利的守护者,儿童公益组织应从自身做起,保障所有与本机构相关的人员、开展的活动都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给儿童造成任何可能的伤害。2016年,救助儿童会、博源拓智等机构联合起草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指南》中,“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保护儿童隐私”被作为儿童公益组织最基本和重要的行为规范。发起方还呼吁公益同仁依据本机构实际情况,依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有关条款,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儿童公益组织行为准则》,且相应建立起尊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机构治理机制,包括项目伦理审核程序。
如何才能提升儿童公益组织的专业性?国内外普遍实践认为,首先是在机构内树立儿童权利的基本意识和视角,帮助机构工作人员建立儿童工作的敏感性,具备从儿童权利的视角分析项目目标的能力;其次是开展儿童工作基本原则和方法的能力建设,确保具体项目工作中儿童权利得到保护; 第三是普及儿童权利项目规划工具,提升机构从业者在日常项目管理中运用这些工具的能力。此外,儿童公益行业还要搭建行业内的技术支持平台,共同讨论儿童领域的重要话题,引领全社会关注儿童权利提供儿童理念和工作方法的培训、提供项目规划和评估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在儿童公益组织的规范性管理方面,专家们普遍认为,公益组织为防范各类风险,在项目管理中通常采用底线式管理原则,但儿童公益组织除合理规避风险外,更应将儿童权利视角与机构的愿景、使命相结合,制定出更有效和更高质量的工作标准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