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走出管教所大门是小李等待多时的日子,他终于能与母亲团聚了。可让他感到意外的是,迎接他出狱的不仅有母亲,还有普陀区法院的法官和曹杨司法所的社工。小李是普陀区一所中学的学生,父母离异后,他随着妈妈一起生活。由于母亲平时工作较忙,对他的管教不多,他便经常与一些社会上的朋友混在一起,曾经因为抢劫被判处了缓刑。判刑后,小李仍在学校读书,可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仍然经常逃课在外。因为在外玩乐需要花费,小李和他的朋友为此又动起了歪脑筋。 2010年初的一天凌晨两点多,小李和几个朋友经过事先的踩点、预谋和分工,携带弹簧刀和铝合金棍子闯进曹杨二村附近的一家良友便利超市内,由小李的朋友刁某捂住超市女营业员的嘴巴,朱某和唐某则持铝合金棍殴打女营业员,小李则按照分工,准备抢劫超市内的现金和香烟,然而,由于超市营业员激烈反抗,挣脱后大声呼救,四人看情况不妙,没有抢到东西,便逃离了现场。后来,被告人小李在老师的询问下,主动交代了抢劫未遂的事实。
普陀区法院少年庭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并予以数罪并罚。鉴于小李在着手实施抢劫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且犯罪时尚不满十六周岁,又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对其减轻处罚,与前罪并罚后,最终判处其入狱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的日子里,将小李判处刑罚的普陀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依然没有放弃他,审理此案的孙宏伟法官还与小李签订了 “一对一”对口帮教协议,让法官成为小李的 “帮教志愿者”,帮教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帮助和促进罪犯的思想转化;二是努力做好罪犯的家庭成员工作,沟通服刑人员与原生活住所地区的联系;三是向罪犯传递社会发展变化的各类信息;四是对服刑期即将届满的罪犯从思想、观念、文化学习或就业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五是对确有实际困难的罪犯,通过有关途径,积极地帮助解决有关实际困难。
转眼间,小李的服刑期满了,在法官及管教的不断帮助下,他已经有了很大改观。在小李出狱当天,为使他出狱后放下包袱,重塑回归社会的信心,预防重新犯罪,普陀法院少年庭与未成年人管教所、小李户籍所在地的普陀区曹杨司法所以及其母亲共同为其组织了一场以 “欢迎你,回归社会”为主题的出狱前帮教会。
对少年犯进行出狱前教育,是普陀法院少年庭“无缝链接”工作的举措之一,它与法庭教育、社区矫正相连接,环环相扣,也是“教育为主,感化为辅”原则的重要体现。社工与帮教对象自动“衔接”的效果在于,减少和预防失足青年踏入社会后重新犯罪,这些对于一个即将回归社会的少年犯而言意义深远。
会上,法官、警官、社工以及其母亲根据不同的侧重点,给予了小李很多叮嘱、鼓励和希望。小李很感激法院长期对他的关心、教育,使他树立了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勇气,表示回归社会后,绝不会自暴自弃,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学一门技能,努力工作,正视自己,正确对待自己,重新做人,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来源:解放牛网-新闻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