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支教团各服务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与安利(中国)公司于2010年至2013年连续3年共同实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安利彩虹计划”,作为“关爱行动”的示范项目,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以研究生支教团所在服务县为主)实施“关爱行动”项目。第一批“安利彩虹计划”项目实施周期截至2011年12月。现将有关资助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中西部贫困县团委,以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县团委为主,每个县可申报1—2个项目。 2.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有关工作,在年底前完成结对“全覆盖”目标。
二、项目内容
围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
三、项目周期及资助金额
项目周期一般为1年(2011年1月至12月),每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为1万元或2万元。
四、申报及评选方法
1.申报与初评。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负责指导相关县级团委、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与各安利省级分公司和社会各界代表联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申报材料及《省级团委帐号回执》请于12月15日前汇总后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每个省级团委申报项目不超过10个,要兼顾已经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项目。 2.评审。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安利(中国)公司共同组成评审组进行复评,对经省级团委初评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合格项目给予1万元资助,对优秀项目给予2万元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重点资助。2011年1月,公布入选项目及资助金额。
五、资金拨付及使用
1.资助资金的拨付。安利(中国)公司在评审组审定项目资助名单后1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资金的80%拨付至项目所在省级团委帐号。项目评审组将在2011年12月统一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由安利(中国)公司将资助资金尾款即20%款项拨付至项目所在省级团委帐号。省级团委应于收到款项7个工作日内向安利(中国)公司出具符合国家财务要求的接收捐赠统一收据;应在收到款项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划拨相关县级团委。 2.资助资金的使用。获得资助的县级团委要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使用资金,专款专用。省级团委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察。
六、其他事项
1.县级团委要将支教团志愿者作为策划和实施项目的骨干,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发挥好他们在当地学校服务便于掌握真实情况、思路眼界开阔、熟练使用新媒体等优势。 2.中国志愿者网将开辟专栏和博客圈反映“安利彩虹计划”实施情况,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开通博客,上传信息。 3.项目实施评估情况将作为今后项目资助、项目资金奖励的重要依据。 4. 主办单位每年将共同调研并考察重点优秀项目不少于2次。
联 系 人:廖 恳、张燕红、黄晓伟
联系电话:010-85212746/2049
传 真:010-85212195
电子邮箱:zyzgzb@126.com
附件1: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
——安利彩虹计划”第一批资助项目申报表
所在省(区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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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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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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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周期 |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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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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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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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支教团参与高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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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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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志愿者人数 |
预计受助 农民工子女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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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 主体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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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要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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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实 施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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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预 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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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团委 初审意见 |
填表日期: (省级团委盖章)
注:项目主要内容、实施计划等为概述,应具体、明确,一般不超过500字。
附件2:
省级团委帐号回执
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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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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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年 月 日
(省级团委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