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海外服务计划塞舌尔项目由团中央、商务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办,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具体指导,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卫生局、团市委、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承办。经市委、市政府批复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有一定专长的志愿者,并于2012年4月派遣到塞舌尔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卫生、音乐教育、汉语教学、技术支持等志愿服务。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
二、服务岗位
1、医生14人:放射科医生(X光拍片技师或可操作CT机)2人、社区卫生医生(综合类)3人、普通外科医生1人、普通内科医生1人、神经内科医生1人、急诊内科医生1人、儿科医生1人、骨科医生1人、妇科医生1人、耳鼻喉医生1人、眼科医生(侧重儿童)1人;
2、建筑工程预算员1人;
3、中国汉语教学1人;
4、音乐教师2人:钢琴教师(侧重伴奏能力)1人、小提琴教师1人。
三、报名条件
1、忠于祖国,乐于奉献,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志愿到非洲塞舌尔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2、年龄一般在20至35岁之间(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品行端正,无犯罪、记过等处分记录;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综合素质较高;
5、身体健康,适应力强,能在不同环境里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6、具备一定外语(英语、法语为主)交流能力;
7、有过志愿扶贫、支教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8、各岗位志愿者原则上均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现任所在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或干部者优先。
四、政策保障
(一)提供服务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保险费、往返旅费。住宿由塞舌尔方面负责安排。
1、志愿者基本生活费,是指在塞舌尔服务期间的伙食费、公杂费。伙食费及公杂零用费按每人每月300美元计发给志愿者个人。
2、志愿者服务期间保险费是指在塞舌尔服务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保费总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人民币。
3、志愿者往返旅费,是指往返机票、机场费、中转费以及所在城市到国际航班出发地的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据实开支。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派出人员在服务期间工资由原单位照发,所享受待遇不变;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评定专业职务不受影响。工作成绩突出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评审。服务期满后,仍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享有中国注册志愿者相关规定的政策保障和权利保障。
(四)志愿者服务期满,由团中央、商务部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鉴定、表彰,存入志愿者本人档案,并颁发相应的证书。
(五)主办单位将对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及志愿者派出单位进行表彰,根据志愿者的相关工作表现,评选优秀志愿者,或者推荐参评全国或省级的优秀志愿者,成绩显著的可推荐参评五四青年奖章、十大杰出青年等。
五、志愿者选拔
报名选拔的程序为材料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试、考察、公示、审定。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者对志愿精神的理解、报名动机、工作打算及英语水平。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试卷,并用英语或法语撰写1500字左右的文章。笔试由团市委联合有关单位的专家统一评卷。
面试着重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技能、外语应用能力。
体检按照国家对援外人员的健康要求,对面试合格人选进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考察主要向报名者所在单位了解其政治思想状况、平时表现情况并核实学历、工作经历,征求所在单位意见等。
审定是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团中央、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审定,并报商务部备案。
六、志愿者培训及派遣
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入选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后于2012年4月派遣到塞舌尔。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委托中国驻塞舌尔大使馆派出专人按照《援外青年志愿者选派和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统一管理。
七、志愿者报名
申请人于2012年3月10日17:00前通过以下两个步骤完成报名。
步骤1:登录广州志愿者网(www.125cn.net)注册并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身份证、工作证件(学生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影印件。
步骤2:申请人下载填写完成的报名表,打印并签名后连同身份证、工作证件(学生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送(寄)交至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地址:越秀区建设五马路35号大院之一广州志愿者之家309室,邮编510060)。报名截止时间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咨询人:夏欢联系电话:020-83703516、020-83703521,
传真020-83703519
中共广州市委宣传部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社局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卫生局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