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虞永平
留守儿童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孩子和一个家庭的问题,它涉及到6100多万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发展状况,涉及到儿童基本权利维护,涉及到儿童生命和精神的保护和促进,涉及到贫困地区脱贫程度和质量,甚至还涉及到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亲情是儿童心灵的重要滋养。幼年阶段最重要的心灵寄托是父母,与父母的拥抱、交谈和共同活动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途径。父母是孩子心灵的慰藉和港湾,也是很多积极、有效刺激的来源。留守儿童最大的缺失就是父母的亲情,他们大多生活在隔代抚养的环境中,如果没有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他们可能难以找到积极有效的心灵支撑,这对他们的情绪和个性将产生一些不利影响,甚至还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活态度、生活热情以及学习水平。因此,必须加以切实的关注,努力避免亲情缺失,有亲情的童年才是完整的。
相聚是儿童享有的基本权利。无论是在《儿童权利公约》还是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父母是儿童抚育和监护人中处于第一顺位的成人。父母是儿童最基本的和最合理的抚育者和监护者,是促进儿童成长的第一责任人。父母的责任,不只在于提供给儿童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还包括给予儿童基本的身心保护和心理需求的满足。因此,与儿童在一起,满足儿童与父母团聚的需要是父母的重要法律职责。
教育是阻止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途径。大量存在留守儿童的区域,大多是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地区,也是扶贫攻坚的重要区域。对这些区域的扶贫,具有双重重要的意义。一是通过精准的扶贫开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增加就业,使更多外出务工的父母回乡就业和创业,从而回到孩子身边,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二是通过发展教育扶贫,培养真正具有现代素质的一代代劳动者,真正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因此,要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
合力是改善留守儿童生活境遇的必然选择。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要关心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让他们都能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措施需要各级政府的力量,也需要家庭和教育机构、社会团体等各种力量,需要将一切有助于改善留守儿童状态的力量凝聚成合力。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更需要这一发展理念。我们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措施,协调城乡间、区域间、家庭与教育机构间、不同的抚养主体间以及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让留守儿童家庭共享社会的支持和帮扶,让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共享充满亲情的快乐童年。
(作者:虞永平,系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中国教育报》2016年1月3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