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社
浙江温州一少年在微信上发起募捐,声称为一财政困难的学校购买教学设备,结果却将募得的2.62万元善款用来为自己购买电子产品。15日,该少年被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17岁的小向(化名)是温州人,初中毕业后没再上学。2014年10月9日至2015年2月26日,小向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声称某学校条件困难,需要爱心人士捐款,购买教学设备,并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这条信息随后被很多人转发。爱心人士章某等人看到后,通过小向提供的银行账户捐了爱心款。然而,小向没将善款捐给学校,而是给自己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数码相机等物品。
法院同时提醒公众,对微信朋友圈发起的募捐要认真核实情况,避免上当受骗。(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