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2007年,为帮助贫困学生,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得石镇中心校在网上发帖,希望网友能为孩子们捐赠一些御寒衣物,很快,爱心衣物就从四面八方寄来,为学校解了忧。8年来,来自全国各地的爱心一直没有停止,学校收到的衣物越来越多,这却让学校犯了愁。爱心信息不对称 并非技术问题。
发出“捐赠御寒衣物”的学校可能没有想到,四面八方寄来的爱心衣物,会成为自己挥之不去的烦恼。在大数据、云计算的当下,这种情况本可避免,譬如建立一个捐赠平台,供需之间即可实现对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则足以迎刃而解,民间捐赠的结构性瓶颈,也可以有效破解。
然而,问题并非如此简单,即便有了信息发布平台,可以有效地实现供需技术对接,不过对于并不专业的民间慈善而言,要实现无缝化仍极为困难。这既要求发出捐赠请求的一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与具有捐赠意向的人进行衔接,统计接受捐赠的数量,继而再进一步作出是否接受或者拒绝的结论;与此同时,又需要分布广泛的捐赠者及时梳理相关信息,根据捐赠发出者提供的信息,作出是否捐赠的决定。很显然,受时间差以及对象分散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靠大数据平台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难以实现。
捐赠供需的对接具有很强的专业化要求,因而也需要专业化的第三方来进行有效运作。能够实施这种运作的机构,就是各种官办或者民间的慈善组织。其一边收集各种需求信息并进行分类,另一边则发出各种供给信息,并对供需进行有效的分配。比如某学校或者某地方究竟缺多少御寒衣物,得出一个明确的统计数据后,方可根据库存情况发出倡议,对相关资源进行合理化分配,以此从根本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分配失衡。
然而,受慈善机构公信力下降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众对其借助慈善平台进行捐赠缺乏信任,往往将“自行捐赠”作为首选方式。一项调查显示,六成受访者表示只信任纯民间慈善机构,而信任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的受访者仅一成多一点。官方慈善机构不被人信任,而民间慈善机构又没有发育成熟,由此导致“自发行为”下的信息失真,也因为控制机制的缺乏而不断累积风险。
近年来,依托于网络等信息发布平台,一些人以个人或者企业名义发起募捐,救助一些病困人员,这种自己发起募捐或者直接把钱、物交给需要帮助的对象的行为,有方兴未艾之势。然而由此带来的道德风险也处于高发态势,诈捐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是,捐赠数远远超过了需求数。
假若有了慈善机构作为“中介”和“代理者”,那么这种情况几乎可以避免。在国外,慈善行为有着严格的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几乎所有发达国家和地区无不对公开募捐进行严格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对乞讨行为还要进行法律规范。也正是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拟明确规定“个人公开募捐”属于非法行为,对其进行严格的法律限制。虽然这可能会对民间捐助热情带来影响,但进行了有效的渠道规范之后,以捐赠为代表的慈善公益,才会在规范中不断前行。(堂吉伟德 作者系职员)
《中国教育报》2015年11月2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