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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规立制助推志愿服务法制化

中国青年志愿者网: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5-09-06

来源:青岛文明网

  只有制度化才能规范化,只有规范化才能常态化,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志愿服务需要制度化、规范化。为提升志愿服务记录的公信力和志愿服务证明的权威性,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出具主体、证明内容、证明格式、工作流程、责任追究等工作做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1日新华社)

  顾名思义,志愿服务就是不求回报的行为付出,从事志愿服务的人被叫做志愿者,他们不求名利,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一方面填补了公共服务的不足,解决了社会服务短缺问题,和谐了社会关系;一方面宣扬了志愿精神,提升了社会境界,弘扬了好人道德。近些年来,从大型赛事活动,到城市大街小巷,志愿服务频频出现在社会视野中。据统计,目前我国注册志愿者总数已超过3000万。

  “勿以善小而不为”是志愿服务的基本特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是志愿服务精神。志愿服务不分轻重、不避大小、不做“选择题”,只要是社会需要,无论艰巨繁重,志愿者都愿挺身而出;不论位置远近,志愿者都会倾力帮扶,所以志愿服务离我们很近,让我们倍感亲切。例如,在城市公交站点,有志愿者帮扶乘客上下车;在居民小区,有志愿者定期维护卫生;在福利院内,有志愿者常年定点帮扶……这种不起眼的小善小爱,因为实用、温馨而获得社会的叫好,也因为经常、常见正在聚少成多。然而,志愿服务虽美,爱心服务虽好,志愿服务中的“失序”也惹出了不少麻烦。网络上不时爆出有志愿者介入残障人士家庭干预儿童监护权归属,有志愿者志愿服务得不到生命财产应有的保障,甚至还有人打着志愿者的幌子招摇撞骗……志愿服务要尽善尽美、服务贴心,不能让自行其是扰乱了规矩,更不能让违规违法抹黑了志愿服务品牌。

  缺乏制度引导的志愿服务会陷入紊乱,没有规范的志愿服务势必难以持久。近年来,为志愿服务立法的呼吁不断高涨,此次中央部门出台志愿服务制度化文件,为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导。各地志愿服务要明晰志愿服务规范流程,要明确志愿者条件,对从事法律等专业服务的志愿者要进行资格认证;要树立志愿服务合法自愿无偿原则,确保志愿服务不变色;要确立志愿者权利义务,让志愿者无后顾之忧。

  有首流传各地的“邻里之歌”唱道:“左邻右舍相知信任,户户相依,不坐观邻危。急人之难雪中送炭,力所能及,不推诿敷衍……”志愿服务要“雪中送炭”、“急人之急”,保持社会最美最好,就要有制度保驾护航,让良善之行与律法之义相得益彰,让志愿行为在法治的轨道内规范运行。(特约评论员 王俊伟)

【责任编辑:李博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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