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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残奥委员加强对北京残奥会知识产权的保护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28    来源:北京2008年残奥会官方网站

  近日,国际残奥委员会发布了《2008年北京残奥会注册人员博客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北京残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进一步要求。

  《指南》适用于2008年北京残奥会注册人员开幕式前8天到闭幕式结束后3天的博客管理。《指南》明确指出,整个北京残奥会的音像资料均属于国际残奥委员会知识产权范畴,北京残奥会注册人员的博客一级域名中不得使用包含“残奥”、“残奥会”及与此相同的字样。注册人员只能在博客上以个人日记的形式发表关于奥运会的个人经历,不得包含任何对其他注册人员的采访和报道,不得公开任何涉及第三方的信息和隐私,不得发布任何关于北京残奥会活动的音像资料,上传的照片也不得包含比赛、开闭幕式和颁奖典礼。

  同时,《指南》明确提出,北京2008年残奥会注册人员不得在其博客上发布任何与残奥运动相关的商业广告,残奥委员会和组委会合作伙伴博客中包含的商业广告或赞助商标识不得超过屏幕的15%。此外,《指南》对残奥标识的使用也做出了规定。

  《指南》要求,相关组织和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注册人员应当对其在博客上发表的言论负责。注册人员若违反《指南》的相关规定,将可能面临注册卡被收回的惩罚,国际残奥委员会保留采取任何措施的权力。

来源:北京2008年残奥会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