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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关爱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14    来源:

  为了贯彻落实2010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掌握和分析农民工子女现状,总结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的经验,共青团广西区委按照团中央志工部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团区委派出专人到南宁、百色和贺州三市进行调研,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区14个市级团委迅速行动,组织以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调研队伍开展工作。全区80多名团干部和230多名志愿者参与了专题调研。

  一、开展调研的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进城就读和父母外出务工留守的农民工子女逐年增多,随之而来困扰农民工和社会的子女教育问题也日益突出。共青团组织如何携手社会、学校和家庭对这些弱势群体进行帮助,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帮助农民工子女解决教育、就业和身心健康等事关生计的实际问题,对于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研开展的情况

  本次调研共走访农民工子女就读较集中的中小学46所、生活较集中的街道办和社区55个、留守农民工子女集中的乡镇和村屯236个,以访谈和调查问卷的方式开展,对3127名农民工子女、334名教师和629名监护人进行访谈,发放调查问卷4000多份。

  三、农民工子女基本情况和面临的问题

  随着现代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外出务工已成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据自治区妇联和区人大内务司相关的统计留守儿童是300万;自治区教育厅09年数据,全区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数23.04万,其中小学21.94万,初中1.10万。其中父母双方在外农民工的小学生占外出农民工子女33.3%左右,父母双方在外农民工的中学生占外出农民工子女的16.6%左右。夫妻双方外出农民工子女由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料的占77%,寄养在叔叔等亲戚家的占20%,寄养在邻居家的占3%,大部分在外务工的父母半年或半年以上回来一次。这些“外出农民工子女”因父母长期不在身边,不能得到父母的亲情、关怀和教育,缺乏良好的家庭生活环境和教育氛围,导致了外出农民工子女在各个方面上存在一些社会问题。

  专题调研通过对调研记录和数据的分析,当前我区农民工子女主要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1.留守农民工子女就读学校质量参差不齐

  一是乡镇师资力量缺乏。在乡镇完小、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初级教育机构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有些乡镇完小教师队伍不稳定,经常处于流动状态,只能保证开设语文、数学两门课程,而美术、音乐和体育等科目由于缺乏专职教师,大多由班主任老师兼任;乡镇幼儿园和托儿所几乎都是民办学校,部分学校因为成本、人才紧缺和部分不愿到乡镇工作等原因,缺少幼教专业的教师。二是基础办学设施达不到规定要求。通过开展“两基”教育攻坚,大部分学校已经对办学设施进行改善,但是因为资金缺乏等原因,有些学校的办学设施还是十分简陋。三是教学质量不高。部分学校,尤其是在乡镇,有些完小教师要同时兼顾三、四个年级的学生;缺乏专业、专职教师;有些教师责任心不强等,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教学质量。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成本较高

  按照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原则,同一地区,如果不属于该区的学生,想要就读学校,必须缴纳一笔不菲的费用,这对进城务工的农民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加上进城务工农民工作流动性大、住所不稳定等因素,那些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有些学校不愿意接收,即使勉强进班也要缴纳一定的借读费,高昂的费用让很多农民工苦不堪言。

  3.农民工子女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无论是进城务工还是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整日忙于工作,没有时间与精力过问孩子的学习,孩子的家庭教育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同时,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大部分务工人员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更谈不上利用科学的教育方法教育子女。随机调查显示,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能经常对孩子进行家庭辅导的仅占18%,33%左右的父母偶尔才过问孩子的学习情况,而采用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法教育孩子的则非常少。

  (二)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

  调研发现,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不容乐观。留守儿童的父母之所以抛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是因为家庭务农的收入无法让自己的家庭过上稳定的生活,否则如果有一点办法,他们都会想方设法与孩子共同生活,因而,生活困难是留守儿童家庭的普遍特征。虽然家长出去打工可以挣到一些钱,但其付出与收入相比依然极不平衡,有时因为制度等方面的缺陷,工钱不能及时拿到手,致使他们在家庭生活方面及其节俭的。父母离开后,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在饮食方面,只能力求吃饱,不奢求吃好。儿童正是长身体的时期,合理的饮食结构和营养搭配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来说十分重要。处在这一年龄段的城市儿童,备受父母及亲友呵护,而农村留守儿童只能在极度节俭的状态下过着维持温饱的生活。这些儿童在生病的时候,也往往没有能力和条件去医院救治,只能采取一些简单的、传统的方法治疗,或者干脆硬“扛”。

  (三)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问题

  经调查显示,外出农民工子女的心理健康令人堪忧,部分学生幼小的心灵因缺少亲情的呵护,变得孤独、脆弱、敏感、多疑,在家中与自己的临时监护人矛盾重重,在学校与老师、同学的关系紧张,这样导致了这部分学生产生厌学心理,或辍学外出打工,或结伙成群,寻衅滋事,或沉迷于网吧、游戏厅,有些自控能力较差的孩子们养成了懒散、爱乱花钱的习惯。如贺州北陀镇中学李某因无人监管,父母均在外务工,只有农忙季节才与孩子团聚,李某养成了许多不良习惯,抽烟、上网、早恋,并结交了一批不好的朋友。又如公会镇小学五年级(3)班刘某,因其父母长期在外,养成了我行我素,不听教育的坏习惯,对老师的教育要么不听,要么和老师顶撞,甚至扬言要和老师“单挑”。

  (四)农民工子女监管问题

  许多农民工居住环境相对复杂,对于大城市的治安形势又缺乏正确的认识。他们往往因为忙于生计,经常让孩子自己玩或托付给不熟悉的人员代管。孩子年幼无知,自身防范意识差,容易给未成年儿童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由于他们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而儿童天生爱动,他们经常跑到野外玩耍,在加上他们对危险缺乏识别和自救的能力且失去父母的保护常会出现车祸、溺水、被拐卖等危险事故的发生。

  (五)农民工子女就业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农民工较早的成家生子,因为教育的问题,大部分农民工的子女较早辍学进入社会,他们由于没有掌握一定的技能,无法找到工作,只能随父母做些零工或在外游荡。这些群体也有人称之为“二代农民工”,他们的存在也给社会增添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

  四、广西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关爱农民工子女方面开展的工作

  (一)组织开展农民工子女工作专项调研

  我区各级团组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面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健康状况和成长需求,排查农民工子女生存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深入调查、准确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农民工子女问题的成因,围绕农民工子女成长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探索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制定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的政策和规划提供了依据。

  (二)制定实施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计划

  把“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纳入共青团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格局之中,一同部署,一同安排,一同考核。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计划,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家庭教育和少先队发展规划,作为开展少年儿童工作和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并结合工作开展,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目标、具体落实措施和监测评估办法,使这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晰、措施得力、富有成效。

  (三)整合资源为农民工子女办好事实事

  我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发挥自身组织与整合社会资源的优势,通过与各企业、学校的联系,并建立起助学成长项目,积极开展对农民工子女的关爱帮扶活动。

  1.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团组织,使资助个人与企业了解到我市的农民工子女情况,并于他们一帮一结成对子,使农民工子女得到了精神上、物质上、以及金钱上的帮助。团田林县委与该县相关企业、县直各团委、支部团员青年到浪平中心校开展留守儿童慰问活动,各团员青年都保持着与结对留守儿童的联系,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留守儿童解除思想困境和学习生活困难,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爱的环境。组织西部计划志愿者开展“心守家园义工活动”。组织各服务县西部计划志愿者,对所在县在校就读的困难留守儿童情况进行走访核实,并把汇总后困难留守儿童的材料放到“心守家园”网站,号召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给予他们帮助。

  2.建立志愿服务载体。一是县区一级成立留守儿童教育志愿者协会,乡(镇、街)共青团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2-3队,同时设立了留守儿童教育基金,由通过社会募集的方式争取资金的支持。二是在社区打造了志愿服务“阳光驿站”和“开心驿站”,等载体,娱乐设施免费开放,社区志愿者组织农民工子女开展“故事开心说”、“童谣开心唱”、“电影开心看”等等,为社区内农民工孩子搭建了一个很好的活动平台。三是建立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服务基地,依托西部计划志愿者,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号召更多志愿者参与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提供更多的平台。

  3.发挥公益组织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动员集结社会各界精英的各类民间团体和青年自组织,为农民工子女开展以培养发展个性特长为内容的各类兴趣活动。同时组织“五老”(老教师、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专家)人员组成农民工子女工作委员会,具体指导和组织农民工子女教育活动的开展,对广大农民工子女加强思想引导,帮助他们解除心灵的焦虑,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

  五、对全团层面统一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建议

  1.建议团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民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定期的调查、登记,建立农民工子女专门档案,掌握农民工子女的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女民工子女的学习、生活、心理、安全、健康状况和成长需求,排查女民工子女生存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加强宣传发动,推进农民工子女帮扶体系的建设。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与农民工子女结对帮扶,解决其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加强心理上的沟通与指导,培养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心态。

  3.与社会各界力量携手,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和教育活动。比如,开展启智集体游戏,采用鼓励、重实践操作的方式对其进行同伴教育;使儿童在游戏活动中亲身体验教育的意义;在假期里可以组织农民工子女做社会调查,搞公益劳动,以此来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减轻他们在假日里的孤独感。

  4. 形成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工作合力。争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有心人,组织有关专家志愿者定期或不定期与女民工子女的临时监护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增进了解,并对农村的老年监护人给予一定的家教指导,帮助他们正确地管教留守学生及农民工子女,达到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增强农民工子女教育合力。

  5.深化关爱志愿服务,成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志愿服务队。吸收社会各界的力量,从各自职能优势出发,群策群力,充分运用手机、网络等新媒体手段,在农民工子女思想道德建设、学习与生活、身心健康、法律知识、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引导和服务,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关爱农民工子女的良好氛围。

来源:团中央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