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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爱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14    来源:

  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外地农民工大量涌入,呈现出了快速增长的趋势,这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为我省提供了充足劳动力,极大地促进了我省市场的繁荣,带动了各个层次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成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导致住房、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供应紧张,各项社会管理压力不断增大。同时,随着农民工来浙的还有他们的子女,很多农民工来到浙江,都是拖儿带女,举家搬迁过来的。截止2009年底,全省共有进城农民工1994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1/3多,随父母来浙的农民工子女人数也已达108余万,我省是属于外来农民工进入比较多的省份,主要来自安微16%,江西11%,四川9.6%,贵州9.2%,河南8.4%。同时,由于人地关系的持续紧张,我省农村也有大量人口进城务工,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也一直保持持续增长态势。截至2009年底,省内流动农民工数量是306万。由此而产生的农民工子女的生活状况,已成为浙江省乃至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一个独特的社会问题。随着户籍制度的松动和城乡流动的加快,这些问题将会日益显化和放大。

  前些年,浙江省曾对608名农民工子女心理健康状况作过调查,发现他们的身心发展问题相对突出,由社会弱势地位所导致的心理落差比较大,在心灵上承受着比城市儿童更多的压力。在这个调查中发现,农民工子女的心理问题明显多于本地学生,在心理健康诊断测验的8个因子中,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焦虑、孤独倾向、身体症状、恐怖倾向、冲动倾向等五个维度上的评分大大高于本地学生。这些被调查的农民工子女中,只有50%的人能与同学融洽交往,约有11.8%的人存在着交际障碍。青少年时期形成的交际障碍不仅会影响孩子将来的工作、生活,而且也会使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偏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成长与发展问题,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更是关系到我国人口素质和民族未来。因此,开展农民工子女关爱工作,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任务艰巨而迫切,意义重大而深远。

  一、本次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3月1日,全团召开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作出了把关爱农民工子女作为青年志愿者工作重要方向的工作部署。3月3日,团中央又下发了《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总结经验,策划推动全团层面工作项目。为把团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团浙江省委迅速行动,于3月4日起草下发了《关于开展我省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的通知》,对全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进行全面部署,并重点选择了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台州6个地市进行专题调研。同时,团省委分管书记牵头召开协调会,要求权益部、青工部、青农部、统战部、少年部以及青基会,就所在领域在关爱农民工子女方面开展的工作进行调研,作一全面总结,并提出下步打算和工作建议。

  在此次专题调研中,各个调研组针对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两个群体,深入城市农民工子女聚居街道社区、农民工子女学校和农村乡镇,采用上门访谈、问卷调查、电话约谈、座谈会、资料收集等方式分别进行调研,详细了解农民工子女分布、健康、教育、娱乐、生活环境等基本情况。此次专题调研,共召开各类座谈会31个,访谈1276人次,发放调查问卷7500多份,调研对象涉及团干部、志愿服务工作人员、志愿者、农民工子女及家长、乡镇中小学以及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农民工聚居街道社区党政领导和媒体代表等。在各地的调研中,宁波市将全市分为11个县(市、区),以3-18岁进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农村农民工子女为主要对象,每个县(市、区)按不同年龄段、男女比例进行抽样调查,调查问卷分农民工、进城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农村农民工子女三种;温州市集中走访了3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拜访了教育、公安、民政、媒体等相关单位,面对面访谈了农民工子女以及志愿者代表等各类人员,并电话访谈50余名家长。金华市则通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召开座谈会14个,涉及民工子弟学校43所,访谈596人次,收集各类意见建议共122条。

  二、浙江省农民工子女基本情况

  从我省农民工子女分布流向来看,具有四大特点。一是分布区域与我省经济发展程度相吻合。我省农民工子女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如宁波有约23万人,温州有约22万人,杭州有约18万人,而嘉兴和金华则只有11万多和8万多,这和产业集聚状况有关,哪个地方产业发展快、就业机会多,农民工及其子女肯定多。二是农民工子女总数逐年快速增加。从人口迁移的变化动向来看,农民工的流动不仅会持续,而且会加速。这些年,浙江省每年新增农民工子女10万人左右,速度相当快。三是农民工子女构成来源主要是外省。从籍贯来看,农民工子女主要来自外省,来自省内的比较少。外省主要是安徽、四川、湖北,还有贵州、江西、湖南等省,省内主要是丽水、衢州等欠发达地区。四是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小学年龄段。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无论是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还是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他们都面临着教育就学、平安自护、心理健康、文体活动、行为教育等很多共同问题,但是在他们最关切的问题方面,却有所不同。

  (一)农民工子女在进入城市前(甚至出生在城市里的农民工子女),大都没有经过较为系统的成长教育,学习生活方式与城市孩子有所区别,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有些农民工子女还不会说普通话,进入城市后存在言语沟通问题,学习生活不能够正常进行,有些出现逆反、厌学等不良现象。因此,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来说,目前最需要帮助的主要是如何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一员,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就学困难,学习教育严重缺乏。

  随着近年来农民工人数的激增,农民工子女学校也相应扩建和新建,但还是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求学需求。据宁波的调查显示,目前在宁波的进城农民工子女中,小学年龄段的占59.0%,初中年龄段的占34.3%,高中年龄段的占2.6%,这与现有的学校结构不成比例,尤其是中学,能接纳农民工子女就学的中学数量很少,中学教育服务出现严重空档。另外,有一大部分学龄前儿童,他们的人数无法估算,也难以控制,他们几乎都没有入学或入园,这与现代城市居民子女从小接受良好的素质教育有着天壤之别。

  2.课余活动少,文化娱乐活动缺乏。

  课余活动是少年儿童生活的重要部分,而对于农民工子女来说,学业与家务是课外时间的主要内容。与城市孩子相比,他们缺少提高学习能力的活动,几乎不参加课余辅导班、补习班、兴趣班、特长班。城市所提供的儿童活动的公共场所,包括运动场、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电影院等,他们也几乎不去,这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和个性自由全面发展,也不利于他们融入城市生活。

  3.安全意识淡薄,自护能力差。

  农民工子女学校校舍大多借用城乡结合部的民房、工棚、废置厂房,基本上校舍拥挤,条件简陋,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学校也没有必要的消防安全演习;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大多随父母居住在施工现场、工地、简易房,人身安全难以保障;大部分农民工子女不知道防溺水、防触电、交通安全等必需的自护安全知识。据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来,因溺水、交通事故死亡的未成年人中70%以上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一般由家中老人、亲戚或全托到老师家中生活。因缺乏亲情和管教,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处于“生活上缺人照应、学习上缺人辅导、行为上缺人管教”的“三缺”困境,而部分孩子在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对于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来说,目前最需要帮助的主要是如何得到家庭关爱和亲情关怀,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双亲关爱缺位导致孩子情感需求得不到满足,亟需家庭关爱。

  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孩子的家庭教育以隔代教育和寄养教育为主。与父母的长期分离和缺乏联系,使孩子无法得到父母正常的引导和关心,家长也无法及时了解子女的心理、思想变化,而爷爷奶奶和亲友通常是重在物质生活上的满足,思想引导、教育沟通较少,孩子思想容易出现波动甚至心理障碍。由于亲情的缺失,孩子容易走极端,甚至使一部分孩子对父母产生怨恨情绪,使“代沟”进一步加深。很多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心理抑郁,性格孤僻,这对他们以后的人际交往、学业发展等将产生不良影响。

  2.监护人对学习帮助过弱导致部分孩子学习困难,亟需学习帮扶。

  由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监护人年龄、文化、身体和精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家庭教育能力差,与孩子教育需求之间形成巨大落差,对孩子学习上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予帮助。由于缺少有效监管和指导,大部分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学习成绩较差,学习自觉性不强,缺乏热情和进取心,甚至有厌学、辍学的倾向,容易成为老师眼中的“问题儿童”。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学习成绩优秀的极少,约有一半左右的孩子感到学习困难。

  3.缺乏科学的家庭教育导致部分孩子行为习惯不良,亟需行为教育。

  因隔代照看和监管中较多存在溺爱现象,导致部分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形成诸多不良行为习惯,如校园暴力、迷恋网吧、早恋等。另外,由于父母长年在外,隔代教育又存在盲区,缺乏有效指导和良好沟通,部分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性格较内向,不同程度地存在自卑、自私、偏执、叛逆等不良心理状况,需要心理疏导、青春期健康教育、安全自护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等行为教育方面的引导。

  三、浙江省共青团组织在关爱农民工子女方面已开展的工作情况

  浙江省作为一个外来务工人口大省,团浙江省委一直高度重视农民工子女的关爱工作。近年来,团浙江省委根据省委和团中央的工作部署,针对我省外来人口日益增多、农民工子女日趋增长的现实情况,立足农民工子女最根本、最迫切、最直接的需求,发挥共青团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手段,积极争取社会资源,重点围绕农民工子女生活就学保障、综合素质提升、基本权益维护等方面,创设载体,扎实工作,切实服务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取得了初步成效。

  1.扎实推进“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

  团省委针对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大力实施“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2004年8月,组织杭州、宁波、温州三地团委积极向中国青基会申请,通过竞标得到了由嘉里粮油(中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希望工程——金龙鱼农民工子女助学基金”的支持。同时,团省委大力整合社会资源,设立了“浙江卧龙——农民工子女助学专项基金”,重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就学。几年来,团省委通过实施“浙江省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累计资助农民工子女16386人次,拨付资助资金517.8万元。团省委还通过多种方式动员全社会向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用品和学业帮助,招募助学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女学校开展送教活动和一对一结对助教活动。

  2.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

  2008年,团省委重点针对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联合省农办在全省实施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深入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业的“四助”工程,着力帮助低收入农户青少年解决生活难、求学难、看病难、就业创业难问题。截至目前,仅省本级就奖励和资助低收入农户青少年5029名,发放各类奖励、助学金376.70万元;建立1亿元的千里马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医疗救助资金,帮助23名适合手术治疗的唇腭裂、PKU、CH和先天性心脏病患病青少年得到了医疗救助,累计支付医疗救助基金20.8万元。同时,全省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青少年的比例已达60.1%,直接扶持118名低收入农户青年创业,通过扶持其他青年带动3602名低收入农户青年实现就业,各市、县(市、区)团委还整合了6135.3万元资金,着重为低收入农户青少年提供助学、助困、助医方面的帮扶。

  3.精心开展与农民工子女学校“手拉手”活动。

  团省委、省少工委大力深化少先队品牌活动——“手拉手”活动,组织本地学校与农民工子女学校开展“手拉手”结对活动,引导本地学生主动关心、帮助农民工子女,也让农民工子女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力求使每一个农民工子女都能有一个城里的手拉手小伙伴。我省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台州等地纷纷开展了“少先队员手拉手,为农村小伙伴送玩(文)具”、“手拉手红领巾书屋进民工子弟学校”、“关爱弱势群体,情系民工子弟”、“同在一片蓝天下、手拉手共同成长”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手拉手结对活动。

  4.大力开展农民工子女文化活动。

  团省委大力整合社会资源,筹集300万元社会资金,在农民工及子女集中居住地,建设一批文化活动室——“青年驿站”,配备电视机、卡拉OK、体育器材、图书、电脑等文化活动设施,对农民工及子女免费开放,为他们开展、参与各项文体活动提供便利。同时,广泛开展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了流动少年宫进农村(社区)活动600余场,参与农民工子女50余万人次,将欢乐和知识传递给农民工子女。另外,还组织青联志愿者艺术团走进工地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农民工及子女的文化生活。

  5.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

  2008年8月,团省委联合省司法厅等单位在全省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以“志愿结对 励志成才共享阳光”为主题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整合和依托社会资源,根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身心特点,为他们提供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法律服务、文化教育、就业导航、困难帮扶等服务。目前,全省11个地市已全部成立阳光行动指导委员会,共注册社区矫正志愿者2527名,结对帮扶社区未成年人矫正对象489名。

  6.深入开展青春期健康和自护教育活动。

  组织从事青春健康教育和青少年事务的资深专家、学者,编写家庭教育、青春健康、自护教育简易读物、折页,便于农民工子女了解掌握相关知识;组织讲师团进农民工子女学校、农民工子女集中居住地开展青春健康、自护教育培训和讲座,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组织青少年宫广泛开展青少年自护训练营活动,切实帮助青少年尤其是农民工子女增强自护意识、提高自护能力;组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下基层为农民工子女提供青春健康、自护教育等方面志愿服务。

  四、对全团层面统一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者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关爱农民工子女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也是共青团关心弱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责所在,尤其要充分发挥志愿者的“蚂蚁精神”,走到农民工子女身边,帮助其健康成长。

  1.找准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切入点。

  从共青团以前开展的关爱弱势青少年工作的经验来看,我们的工作切入点主要集中在助学、助困等方面,以整合社会资源进行资金帮扶为主。此次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是从志愿者工作入手,因此我们要更多地弘扬志愿者“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利用他们的知识、技能、体能、时间等,为农民工子女提供亲情陪护、科学文化知识学习、综合素质提高、文化娱乐互助、平安自护教育、心理咨询服务、青春期健康教育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活动,更多体现的是志愿者的人文关怀,而不是简单的资金帮扶。因此,从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切入点来看,一定要小,应该是共青团可以做、志愿者能够做、农民工子女希望做。所以,我们建议从农民工子女最关切的问题入手开展志愿者工作。具体来讲,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我们志愿者工作的切入口就是“融入”,如何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一员;对于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我们志愿者工作的切入口就是“亲情”,如何对他们进行亲情陪护,让他们充分感受亲情关怀。

  2.选准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的工作项目。

  对于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来说,整个工作项目名称可以称为“阳光行动(暖阳行动)——中国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重点可以开展亲情陪护、功课辅导、心理疏导、文体活动、平安自护、青春健康等多种志愿服务活动,同时也要扩大宣传,为农民工子女融入社会、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但对于不同的农民工子女,要突出不同的服务内容。对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我们要突出“融入”,如可以建立“进城小居民之友”志愿者服务队,设计开展“小手拉小手”或“携手同行”志愿服务项目,将城市的孩子与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志愿结对,组织他们开展各类交流互动活动,帮助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子女进一步了解城市、融入城市。对于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我们要突出“亲情”,如可以建立“大哥哥大姐姐”志愿者服务队,设计开展“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项目,组织志愿者与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进行结对,通过心理疏导、青春期教育、功课辅导等活动,着力解决他们亲情缺失、心理健康、学习困难等问题。

  3.定准各级团组织在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中的职责。

  各级团组织要准确定位本级的工作职责,找准工作重点,切实发挥作用,形成全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良好态势,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从职责上看,中央一级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子女工作调研,切实掌握农民工子女基本情况,总结全团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的经验,策划推动全团层面工作项目,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保障,为基层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省市两级重点抓好项目统筹和指导,结合自身实际,设计开发工作子项目,并根据各地不同情况,突出不同群体、不同内容,分头落实工作目标;县级要抓好项目具体实施和操作,组织志愿者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关爱工作扎实深入,取得实际成效;乡镇、社区、学校一级要抓好基础性工作,比如摸清农民工子女情况、建立数据库、做好志愿者结对等。同时,各级青少年宫要为农民工子女参与青少年宫各类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丰富他们的课外活动和文化生活,并组织青少年宫老师深入农民工子女学校、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开展服务。

来源:中国志愿者网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