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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关爱农民工子女调研报告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14    来源: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了解、掌握和分析我省农民工子女基本现状,总结近年来全省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经验,为推动全团开展好此项工作提供依据、献计献策,团辽宁省委、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按照团中央志工部《关于开展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迅速研究,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专题调研工作,现就目前完成的初步调研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鉴于本次调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快速、高效、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省青年志愿服务指导中心按照专题调研《通知》要求,迅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在认真征询相关部门工作经验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调研地点,制定了调研工作方案,抽调专门力量深入沈阳、大连两市农民工子女聚居区、打工子弟学校、零工市场等地进行调研,并指导鞍山、营口、阜新团市委针对本地进城和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组织特点和社会优势,动员和指导民间志愿者组织参与开展专项调研。

  据统计,本次调研共召开座谈会20余次,访谈120余人(各类农民工70余人,农民工子女30余人,相关机构负责人、农民工子弟学校教师等20余人),下发调查问卷130余份。

  二、辽宁农民工子女基本情况

  据2009年10月辽宁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计数据,全省约有农民工379余万人,其中输出约70余万人,自有加输入约309万人(省内自有约175万人,外省输入约134万人)。省内输入地主要集中于沈阳、大连两市及鞍山、营口等地,省内输出地主要集中于阜新、朝阳、铁岭等地;农民工主要从事于建筑、加工制造、餐饮及房屋装饰等服务行业。

  在沈阳,全市下辖9个市辖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5个市区,东陵、于洪、新城子、苏家屯4个郊区)、3个郊县(辽中、法库、康平),代管1个县级市(新民市)。市内五区为农民工主要流入地,郊区也有部分农民工流入,3个郊县和1个县级市为农民工主要输出地。每年进入沈阳市的农民工在春夏旺季约有100万人、秋冬淡季约有60万人,其中来自省内的农民工约占40%,外省农民工约占60%。目前,农民工群体反映最多的和最为关心的是子女入学和教育问题。

  沈阳砂山四校(打工子弟学校)有近600名学生,90%以上都是农民工子弟。该校农民工子弟享受跟沈阳市民子女一样的就学待遇,免学杂费,不收借读费等费用,今年新进校有近三十人。本来按规定一个班级35名学生,现在由于农民工孩子入校需求较大,每个班都安排了45人左右。由于在砂山附近打工的农民工大多是做一些废品收购、力工等工作,去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太大。他们中甚至有些人即使失业了,也因为孩子有这样好的就学条件而继续留在沈阳。目前,沈阳市对来沈务工的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又做出了新的安排,以保障农民工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公平教育的权利。在沈阳,除了目前已指定的67所接收农民工子女学校外,其他学校也本着就近原则进行接收,各校、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来沈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入学,要求“应入尽入”。

  大连市学龄农民工子女近10万名,绝大多数集中在小学和初中年龄段。其中,家庭困难农民工子女约为1万人,其中有2000余名已得到希望工程资助。根据大连市相关政策,各初中和小学均已免除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和学杂费,农民工子女可与大连市城镇居民子女享有同等待遇,到居住地所属学区初中、小学就读。一般地,在房价和租房价格相对便宜的学区对应的学校中农民工子女比例较高,例如大连市南沙小学的农民工子女学生占全校学生的70%。在大连就读中专、职高的大连户籍农民子女每年可获得教育局1000至1500元的补贴,但对非大连户籍的农民工子女尚无相关补贴政策。目前,团市委、市希望办正在会同相关政府部门积极为非大连户籍的农民工子女争取相应补贴政策。

  营口市目前约有农民工子女近2000人,其中农村留守儿童近700人,城市流动儿童近1300人。主要分布在县区(如:盖州市、大石桥市),年龄段集中在7-13岁。

  在调研中我们初步了解到,城市农民工子女最需要帮助解决的是享受平等教育、得到全面发展和融入城市生活、排解心理障碍等问题;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除了大多需要经济上的资助外,父母亲情相对缺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其消极或悲观心理,不利于其健康成长。而无论是进入城市、还是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都更渴望得到精神上的慰藉和有尊严的帮助。

  三、辽宁共青团组织已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辽宁各级共青团、志愿者组织立足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始终坚持把农民工子女作为帮扶关爱的重点群体,结合辽宁实际开展了一系列力所能及、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省级相关示范、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2007年,团辽宁省委联合相关单位在全省启动实施了“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快乐成长计划”,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浪儿童等群体在学习生活、兴趣爱好、心理情感等方面所呈现的突出问题开展关爱活动,以“托起明天的太阳”为主题,深入推进实施五大举措:一是在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所在学校创建“快乐成长工作站”。配备必要的快乐成长扶助设施,设立管理特殊少年儿童群体档案,实行特殊少年儿童群体联络员工作汇报制度和工作预警制度;二是设立快乐成长助学基金。重点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困难职工家庭帮扶和救助工作,确保流动儿童及家庭困难子女不因贫困而失学;三是实施爱心“1+3”手拉手互助活动。动员少先队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小队集体联合与一名特殊少年儿童手拉手,促进与特殊少年儿童群体的日常交流与互动;四是免费向特殊少年儿童开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图书馆。在青少年宫和社区开办“爱心课堂”、“阳光教室”等,对特殊少年儿童进行培训和辅导;五是举办真情传输活动。组织城市少先队员把不用的学习、生活用品积攒起来、节省下来,结对儿帮扶,奉献爱心;定期开展慰问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特殊少年儿童解决生活、学习中的现实问题等。

  2008年,在偶然得知沈阳砂山四校(农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缺乏、急需教师人才的消息后,省项目办主动与学校领导取得联系,了解具体需求情况,依托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为砂山四校专门开辟了五个支教服务岗位,招募配备了5名师范类、艺术类大学生志愿者,分别从事英语、文史、体育、音乐等教学工作,有效缓解了该校部分教师岗位空缺的难题,受到了学校领导和师生的热烈欢迎。这5名大学生志愿者在日常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还经常性、近距离地接触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了解他们的生存状况、思想和需求动态情况,面对面地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帮扶工作,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省、市项目办也经常通过他们开展农民工及其子女状况专题调研、了解相关情况,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2009年,团省委又依托辽西北计划启动实施了“关爱特殊少年儿童专项行动”,先期以阜新市阜蒙县、海州区为试点,专门招募配备了10余名大学生志愿者,专项从事包括进城务工和农村留守农民工子女在内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帮扶关爱工作。这些专项大学生志愿者接受双重管理,即业务指导由团省委少年部负责,日常教育管理由省项目办负责。与此同时,辽西北计划各级项目办还依托各类在岗大学生志愿者就近就便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农民工子女、关注弱势群体等社会关爱活动。2010年,团省委将认真总结有关试点工作经验,以农民工子女为重点,进一步做实关爱特殊少年儿童工作。

  (二)基层创新实践初显成效

  近年来,全省各地团组织也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沈阳团市委自2008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了“沈阳一家亲——外来务工青年新市民计划”。通过开展文化宣传、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中介服务、文体活动等七大服务项目,提高外来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的城市归属感,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营造了沈阳一家亲、城市新主人的生动局面。各级团组织通过举办“心手相牵—结对子”活动,组织打工子弟小学和区内重点小学结对子、留守儿童与其他少年儿童结成“手拉手”小伙伴,定期开展联谊、角色互换、互进家庭体验活动,互学所长,增进友谊;开办“爱心学堂”,实施大学生志愿者家教项目,招募大学生志愿者,在农民工子女聚集地进行长期集中辅导;开展“真情助学童,爱心小饭桌”活动,2年来共筹集资金42万元,为420名农民工子女提供免费的爱心午餐;开展扶困助学,已经累计为1816名农民工子女提供了70余万元的助学资金,为6所农民工子女指定就读学校提供了20余万元的文体活动用品。

  大连团市委设立了希望工程农民工子女专项助学基金,重点将困难农民工子女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小学生每年300元,初中生每年400元);开通了希望工程热线电话,义务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和心理咨询等帮助。以2008年“12 5”、2009年“3 5”等为契机,大连团市委还深入开展了“关爱进城务工青年,促进社会和谐”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教育培训、法律援助、自护教育和关爱帮扶志愿服务,同时明确提出要切实为进城务工青年、进城务工青年子女、进城务工青年留守子女和留守老人,解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各基层团组织通过学雷锋小分队结对帮扶、大学生志愿者结对帮扶等形式,切实帮助农民工子女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鞍山团市委从2006年开始为特困农民工子女及贫困学生建立救助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其品学、毕业后的情况,并针对受助农民工子女不同时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实行动态管理、系统救助和全程跟踪回访。

  营口市在264所小学中成立快乐成长工作站194所,示范快乐成长工作站7个(六县区及特殊教育学校各一个);全市各级少先队大队普遍开展了爱心“1+3”手拉手结对互助活动;市青少年宫对800多名特殊少年儿童开展了“阳光少年”培训;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已募集专项资金10余万元;团市委、市少工委还与营口电视台联合录制播发了7期以关爱特殊少年儿童为主要内容的中队会,同时表彰了52名“营口市阳光少年”,引起了强烈社会反响,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鞍山呼吸联盟志愿者协会作为民间志愿者组织中的突出代表,坚持开展的“陪你呼吸关爱行动”项目,就是一个以农民工子女为重点帮扶对象的公益项目。他们定期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到工地开展关爱帮扶和慰问演出,带领农民工子女到科技馆、气象台、消防队等场所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们及其家长充分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注与关爱。同时,他们还力争通过自身的行动,来积极影响和带动农民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成立了民工之家,为社区贫弱者进行义务服务,包括家庭设施的维修维护等;主动参与呼吸联盟组织开展的各类社会化公益活动,包括环保、助学、助残等。几年来,参与呼吸联盟公益服务的农民工家庭达到600余户,在农民工群体中有效建立了新城市生活的融入机制。由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陪你呼吸关爱行动”项目获得了2009年辽宁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奖。

  四、有关思考和建议

  1.政策资金层面。建议各级团组织特别是中央、省级团组织,通过提案、合作等方式,向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争取相关扶持政策,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健康、快乐成长。例如,促进实现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出资等方式,专门支持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同时,建议从中央和省级青少年发展基金中,单列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帮扶和对相关基层志愿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

  2.活动推进层面。建议以项目化推进、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并从课程辅导、特长培养、心灵关怀、生活关爱、亲情连线、社会交往、道德养成等多方面设计开展专项志愿服务。例如团中央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箭牌”文明礼仪项目征集推广活动,形式和效果都很好,可以借鉴。(例:大力开展“xxx”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项目征集推广活动)。

  3.宣传推广层面。建议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加强新闻宣传和引导,吸引社会各界对农民工子女群体的关注与关爱,调动全社会力量,形成共青团搭台、媒体唱戏、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从打造形成全团品牌的角度考虑,可以尝试再推出类似于希望工程“大眼睛”图片这种具有强烈社会冲击印象的宣传品,以扩大社会影响力。

  4.职责分工层面。中央、省级团组织应多在争取政策、协调资金、整合资源、统筹推进、考核激励、宣传推广等方面做工作,市、县区级团组织应多在结合实际对接政策、设计内容、创新方式、实施具体项目上下功夫。同时,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和充分利用公益类民间自组织的参与积极性和作用发挥,切实将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做到覆盖广、效果实。

  5.有关具体建议。关于工作切入点,通过探索和实践感觉到依托已有的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通过接力派遣的方式,向农民工子女相对集中的学校派驻支教类或专项行动大学生志愿者,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和渠道。通过志愿者作为联结点,在共青团和农民工子女及其家长之间搭建起及时有效的信息沟通、定位需求、关爱帮扶的渠道,可以产生事半功倍、扩大覆盖、放大影响的效果。关于项目名称(仅供相互启发、交流探讨)。

来源:中国志愿者网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