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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案例(一)》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www.zgzyz.org.cn/   日期:2011-11-09    来源:

  各省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宣传部):

  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简称“关爱行动”)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在完善结对机制、做实服务内容、加强阵地建设、搞好新闻宣传等方面创造积累了不少好做法、好经验、好模式。为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坚持用基层经验推动基层实践,今年5月,团中央志工部专门部署了案例征集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将推进“关爱行动”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以工作案例的形式上报。随后,团中央志工部组织力量,对各地上报的案例进行认真遴选、多轮评审和反复修改,第一批精选了17个优秀案例。这17个案例覆盖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5项内容和“结对+接力”1个工作机制等方面,具有指导性、普遍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经团中央领导同志批准,现将这些案例以《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案例(一)》的形式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习。《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案例(一)》印发至各省级团委志工部。同时,省级团委志工部要做好逐级传达、印发工作(电子版请在中国共青团网“志愿者”栏目下载)。各县级团委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结对志愿者组织和结对农民工子女较集中学校进行集中学习。

  二、抓好实践应用和宣传推广工作。各省级团委志工部要通过组织学习讨论第一批优秀案例中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结合各地实际,将书面经验转化为思路举措,进一步指导工作实践。团中央志工部将通过中青报、中国共青团网、《中国共青团》杂志等团属媒体,重点宣传推介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志愿者组织、志愿者的先进典型。

  三、开展第二批案例的征集、报送和遴选修改工作。工作案例的提炼、推广、应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参照已有案例模式,将本地的工作做法、经验充分提炼,形成贯彻团中央部署、具有地方特色的好案例,及时指导工作实践。坚持“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的原则,做好第二批案例的报送工作(案例报送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张燕红 乌日娜

  联系电话:010-85212746 85212049

  传 真:010-85212049

  电子邮箱:zyzgzb@126.com

  附件:1.第二批工作案例报送工作要求;

  2.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工作案例(一)(详见电子版)。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2011年9月16日

来源:团中央志工部

【责任编辑:何欣】